第108章(3 / 4)
这的确是个值得高兴的好消息,比他谈下一个价值几百亿的项目还要令人激动。看到光亮如镜面般的电梯内壁中,自己那张有些瘦削的脸庞,他不由得苦笑了一下。
中国有句诗怎么说的来着?“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呵呵,他算是这样的情况吗?从来没有想过要用什么苦情的戏码去引起她的注意,更没有想过要以一个弱者的立场去换取她的一个回眸,只是心不由着自己,那也没办法。
对着电梯内壁稍稍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让它看起来不会显得太凌乱,再将身上的衬衫扯平,扬起一抹淡淡的微笑,让自己看起来不会显得太糟糕。
他虽然不是什么游戏花丛的花花公子,却也不会为了见谁而如此在意,哪怕是要去见一个大客户,也不见得会这么重视。
不得不承认,曲云哲那小子有句话说得很对,每个人都有着自己命里的克星,显然南宫暮雪就是生来克他的。没有谁能让他方寸大乱,也没有谁能叫他牵肠挂肚,更没有谁会让他愿意放下所有,只对他言听计从——即使是安老也不行。
想起这段时间以来做的事情,他都忍不住要骂自己,他竟然可耻地利用了封予馨对他的好,而尝试着去喜欢她?
最可耻的是,他极力说服自己去对她好,给予她同样的关爱,却往往在对上那双纯净的大眼睛时,有种想要落荒而逃的冲动。
没有办法坦然去面对她,因为安舜禹很清楚,自己的心里还有某个人的存在,他不可能这么快就把南宫暮雪放下!而他该死的还是去招惹另一个不错的女子了,而且是利用了人家对他的同情,对他的怜悯。
仔细回想,他都想狠狠地抽自己一个耳光。他不是不明白封予馨对他的日渐依赖,也不是不明白她那双灵动的眸子背后,蕴含的热切希望和满腔情意,但他目前来说,还是做不到去接受另一份全新的感情。
至少要等到他放下南宫暮雪,做好了完全的准备去迎接新的人生,才有可能容纳得下另一个人。每天总会不由自主地想到她,不管是快乐的,还是痛苦的,每一寸回忆都像是渗入了他的呼吸里,不能剔除出来。
“叮——”电梯发出的清脆声响让他收起了所有的思绪,迈出电梯时,已经恢复了常有的微笑神态。和大堂里的员工随意点了点头,就迈着大步朝外面匆匆走去。
此时大厦外的明媚阳光照在身上感觉暖暖的,就像他的心里,活像是揣着一个火炉似的,让人觉得很是温暖。他甚至希望,时间能在这一刻就停止,这样他就可以自私地拥有那和她独处的记忆,直到永远。
是从什么时候沉沦到这么可悲的境地?他自己也记不清了,只知道这个女人的身上已经贴上了别人的标签,是某人的老婆。
他还记得某人当初英勇地开着车子撞他的场景,所有的故事仿佛都只是发生在昨天,依然在他的脑海中那么清晰。
就如同她偶尔笑得很灿烂的时候,眼角那浅浅的细纹,一直都清楚地刻在他的心里,从来不曾淡忘半分。有什么药可以让人吃了以后会失忆吗?如果真的有,他愿意去尝试,不是没有想过要花重金去求这样的良药。
但转念一想,真能忘掉吗?不见得吧?有些记忆深刻入骨髓的,只怕就算是灵丹妙药也不会有那个起效。何况,他也舍不得忘却那个人。
上到三楼,刚出电梯就看到那抹熟悉的倩影正百无聊赖地趴在栏杆上,正低着头不知道在看着什么,神情还是那么心不在焉,仿佛这世上没有什么能引起她的兴趣。
额前的刘海因为这个动作而轻轻垂下,遮住了她的侧脸,看不清楚她的眼神,让安舜禹很有冲动想要走过去替她把头发拨开。只有不熟悉的人才会觉得南宫暮雪很冷,虽然她的本性的确如此,但在熟稔的朋友和家人面前,她还是有着自己活泼,甚至是顽皮的一面。
对于这一点,安舜禹一直都很庆幸,自己还属于这一类人之列。还能见到她惯有的冷漠之下另外的表情,这可是无上的殊荣。
听到熟悉的脚步声,南宫暮雪转过头来,朝他漾出一抹会心的微笑,自然而然地挂在唇边,没有丝毫做作,更没有强装出来的尴尬。
在商场暖色调的灯光映照下,竟让人觉得格外的温暖。像是远航的人看到了一片雾霭之中的灯塔,这是一种充满着希望的光芒,能轻而易举地就将他心底的阴霾驱散。
微微一怔,安舜禹很快就回以一个更灿烂的笑容,大步走过去束手立在她面前:“今天怎么有空跑到这边来了?”
据他所知,似乎她经常活动的范围不在这里吧?要么就是去rhk集团旗下的分公司,要么也是在那附近的商圈。虽然这里也是市中心的繁华地带,但纽约毕竟也不小,能晃到这里来,是不是说明她也有意来看看他呢?
像是一眼就看出了他心里的猜测,南宫暮雪不以为意地耸了耸肩说:“没什么,就是在某些地方逛腻了,总会有视觉疲劳,所以就想换个不同的位置去感受一下。你也知道的,大商场大都相似,品牌、布局什么的全都大同小异。不过这个商场里头还有比较多的小铺可以逛逛,也有不少有意思的小东西,但最主要的,也是想顺便过来看看你。”
尽管带有某种特殊的目的,她还是照实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她的确是来看安舜禹的,撇开更深层的动机不计的话,算是朋友之间的小聚也没什么。
她这么大大方方的承认,倒让安舜禹有些不知所措了,愣愣地站在原地,就这么静静地看着她。过了好一会儿,心底隐隐地就像是有无数朵礼花绽开般,灿烂无比,让他的俊脸也不由自主地露出了开心的笑意。
“呵呵,这可是莫大的面子啊!行,你说吧,想吃什么,我做东。无论你是要吃鸵鸟蛋还是蚂蚁腿,我都想办法给你弄来。”这是他们曾经一起吃饭时,南宫暮雪说过的一句话,那时纯粹就是为了调侃他。
还记得那个有着东南亚风情的雅座里,她皱着鼻子不屑地说:“原来你请我吃饭就是吃这个啊?我还以为你这样的大老板应该是动辄就随便煎个鸵鸟蛋,或者是用蚂蚁腿酿个丸子什么的呢!真是小气,抠门鬼!”
嘴里是这么说,但是那天晚上她还是喝下了好几晚海鲜冬荫功,还大赞那汤底够味。那满足的样子,至今都能让安舜禹记忆犹新。
听到他用自己曾说过的话来堵住她的嘴,南宫暮雪不怒反笑:“你还别说,今天的状态似乎不太想吃那个呢!不如就去你那个餐厅吃香水鱼吧,我都好久没有碰这么重口味的东西了,你都不知道我现在过的日子比人家坐牢的还凄凉!” ↑返回顶部↑
中国有句诗怎么说的来着?“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呵呵,他算是这样的情况吗?从来没有想过要用什么苦情的戏码去引起她的注意,更没有想过要以一个弱者的立场去换取她的一个回眸,只是心不由着自己,那也没办法。
对着电梯内壁稍稍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让它看起来不会显得太凌乱,再将身上的衬衫扯平,扬起一抹淡淡的微笑,让自己看起来不会显得太糟糕。
他虽然不是什么游戏花丛的花花公子,却也不会为了见谁而如此在意,哪怕是要去见一个大客户,也不见得会这么重视。
不得不承认,曲云哲那小子有句话说得很对,每个人都有着自己命里的克星,显然南宫暮雪就是生来克他的。没有谁能让他方寸大乱,也没有谁能叫他牵肠挂肚,更没有谁会让他愿意放下所有,只对他言听计从——即使是安老也不行。
想起这段时间以来做的事情,他都忍不住要骂自己,他竟然可耻地利用了封予馨对他的好,而尝试着去喜欢她?
最可耻的是,他极力说服自己去对她好,给予她同样的关爱,却往往在对上那双纯净的大眼睛时,有种想要落荒而逃的冲动。
没有办法坦然去面对她,因为安舜禹很清楚,自己的心里还有某个人的存在,他不可能这么快就把南宫暮雪放下!而他该死的还是去招惹另一个不错的女子了,而且是利用了人家对他的同情,对他的怜悯。
仔细回想,他都想狠狠地抽自己一个耳光。他不是不明白封予馨对他的日渐依赖,也不是不明白她那双灵动的眸子背后,蕴含的热切希望和满腔情意,但他目前来说,还是做不到去接受另一份全新的感情。
至少要等到他放下南宫暮雪,做好了完全的准备去迎接新的人生,才有可能容纳得下另一个人。每天总会不由自主地想到她,不管是快乐的,还是痛苦的,每一寸回忆都像是渗入了他的呼吸里,不能剔除出来。
“叮——”电梯发出的清脆声响让他收起了所有的思绪,迈出电梯时,已经恢复了常有的微笑神态。和大堂里的员工随意点了点头,就迈着大步朝外面匆匆走去。
此时大厦外的明媚阳光照在身上感觉暖暖的,就像他的心里,活像是揣着一个火炉似的,让人觉得很是温暖。他甚至希望,时间能在这一刻就停止,这样他就可以自私地拥有那和她独处的记忆,直到永远。
是从什么时候沉沦到这么可悲的境地?他自己也记不清了,只知道这个女人的身上已经贴上了别人的标签,是某人的老婆。
他还记得某人当初英勇地开着车子撞他的场景,所有的故事仿佛都只是发生在昨天,依然在他的脑海中那么清晰。
就如同她偶尔笑得很灿烂的时候,眼角那浅浅的细纹,一直都清楚地刻在他的心里,从来不曾淡忘半分。有什么药可以让人吃了以后会失忆吗?如果真的有,他愿意去尝试,不是没有想过要花重金去求这样的良药。
但转念一想,真能忘掉吗?不见得吧?有些记忆深刻入骨髓的,只怕就算是灵丹妙药也不会有那个起效。何况,他也舍不得忘却那个人。
上到三楼,刚出电梯就看到那抹熟悉的倩影正百无聊赖地趴在栏杆上,正低着头不知道在看着什么,神情还是那么心不在焉,仿佛这世上没有什么能引起她的兴趣。
额前的刘海因为这个动作而轻轻垂下,遮住了她的侧脸,看不清楚她的眼神,让安舜禹很有冲动想要走过去替她把头发拨开。只有不熟悉的人才会觉得南宫暮雪很冷,虽然她的本性的确如此,但在熟稔的朋友和家人面前,她还是有着自己活泼,甚至是顽皮的一面。
对于这一点,安舜禹一直都很庆幸,自己还属于这一类人之列。还能见到她惯有的冷漠之下另外的表情,这可是无上的殊荣。
听到熟悉的脚步声,南宫暮雪转过头来,朝他漾出一抹会心的微笑,自然而然地挂在唇边,没有丝毫做作,更没有强装出来的尴尬。
在商场暖色调的灯光映照下,竟让人觉得格外的温暖。像是远航的人看到了一片雾霭之中的灯塔,这是一种充满着希望的光芒,能轻而易举地就将他心底的阴霾驱散。
微微一怔,安舜禹很快就回以一个更灿烂的笑容,大步走过去束手立在她面前:“今天怎么有空跑到这边来了?”
据他所知,似乎她经常活动的范围不在这里吧?要么就是去rhk集团旗下的分公司,要么也是在那附近的商圈。虽然这里也是市中心的繁华地带,但纽约毕竟也不小,能晃到这里来,是不是说明她也有意来看看他呢?
像是一眼就看出了他心里的猜测,南宫暮雪不以为意地耸了耸肩说:“没什么,就是在某些地方逛腻了,总会有视觉疲劳,所以就想换个不同的位置去感受一下。你也知道的,大商场大都相似,品牌、布局什么的全都大同小异。不过这个商场里头还有比较多的小铺可以逛逛,也有不少有意思的小东西,但最主要的,也是想顺便过来看看你。”
尽管带有某种特殊的目的,她还是照实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她的确是来看安舜禹的,撇开更深层的动机不计的话,算是朋友之间的小聚也没什么。
她这么大大方方的承认,倒让安舜禹有些不知所措了,愣愣地站在原地,就这么静静地看着她。过了好一会儿,心底隐隐地就像是有无数朵礼花绽开般,灿烂无比,让他的俊脸也不由自主地露出了开心的笑意。
“呵呵,这可是莫大的面子啊!行,你说吧,想吃什么,我做东。无论你是要吃鸵鸟蛋还是蚂蚁腿,我都想办法给你弄来。”这是他们曾经一起吃饭时,南宫暮雪说过的一句话,那时纯粹就是为了调侃他。
还记得那个有着东南亚风情的雅座里,她皱着鼻子不屑地说:“原来你请我吃饭就是吃这个啊?我还以为你这样的大老板应该是动辄就随便煎个鸵鸟蛋,或者是用蚂蚁腿酿个丸子什么的呢!真是小气,抠门鬼!”
嘴里是这么说,但是那天晚上她还是喝下了好几晚海鲜冬荫功,还大赞那汤底够味。那满足的样子,至今都能让安舜禹记忆犹新。
听到他用自己曾说过的话来堵住她的嘴,南宫暮雪不怒反笑:“你还别说,今天的状态似乎不太想吃那个呢!不如就去你那个餐厅吃香水鱼吧,我都好久没有碰这么重口味的东西了,你都不知道我现在过的日子比人家坐牢的还凄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