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3 / 4)
宝珠笑着走向他,
他伸手一挡,“你说选什么样的男人,就是选什么样的生活,要在古玩圈里,为什么不选他?”
这酸味呀,冲天了,宝珠装模作样地说:“古玩收藏呀,纵然收尽天下宝藏,也是一人之趣,何况这行,已经成了富人肮脏的斗兽场,你觉得,我能多喜欢。”看对面人不说话,她又说:“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他与我志向不同,这么久,他也只是在古玩圈里打转转,而我们的外销瓷那么漂亮,以后被更多人可以喜欢可以用,放在饭桌上可以帮更多人提高审美情趣,这样的天下不是更大?”
乾启心中略喜,但依旧心酸难忍,“那他本身人也不错,这么久你怎么没爱上他?”
宝珠无语了,两个月没见,有人看来胡思乱想了许多,她点头说,“这是个好问题……学识,知识的共鸣,是可以通过学习弥补的,唯有天性中的契合,讲求浑然天成……”她停在他面前,看着他说:“我喜欢的人,自然是与众不同的那一个,我喜欢他,第一次见他时,伸手要他相扶,他条件反射的一脸戒备,我喜欢他,天性纯然善良,对待朋友真心真意,我喜欢他,待我如宝如珠,还有个和我惺惺相惜的父亲……关键我也管不住自己不要喜欢他……”她望着他,“够不够?!”
宝珠很少说情话,但没想到说起情话来,大巧若拙,他脚步动了动,险些一把把她抱进怀里,但还是忍了下来,说道:“失踪的那晚,我问你的问题,你为什么会做瓷器,又为什么会画画?别告诉我糊弄外人的那些废话,我不要来历不明的女人。”
宝珠几乎想咬牙,她望着他,如旧时光,旧阳光,旧日子都从身边流走,不知道自己很想他吗?
果然长进了,这样都能忍着。
她也满不在乎地说道:“那有什么奇怪的,不过是有只鸟,有天醒来的时候就变成了一只鱼,不能飞,只能笨拙地学游泳的故事。”
他的背脊一下僵住,虽然早已猜到,可真实听到的感觉,还是不一样,“然后呢?”他的声音终于有些抖,“那这只鸟,是什么时候变成鱼的?”
她饶有兴趣地看着他,慢声说:“大概是两年前,鱼被车压死之后吧。”
他的眼神幽深难测,黑暗中也足够令她惊心动魄,“那么……那只笨鸟,原本姓简是不是?”
宝珠不答,直视着他。
他又问:“那笨鸟多大了?”
宝珠还是不答,却作势要靠向他。
他说:“你不说话别过来,我不碰别人的老婆。”
她再也等不及了,不管不顾冲进他怀里。
“到底几岁了?”
宝珠恼道:“我画过画像给你看的……明明是云英未……”嫁字为出口,被他狠狠地吻住!她抬起脚,小皮鞋狠狠踩了他一脚,——让他这么久才来!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是作者有话说,我改了字号,贴后记:历时半年,这篇终于写完了。感谢追文陪伴的妹纸,可以说没有你们,根本没有这本书。一百多万字,是我现今为止,写的最长的一本书。最后这个结尾,是一早想好的,所有的伏笔,暗线,全部写干净,停在爱人重逢的那一刻!
感谢大家对人物的喜欢,文字脱离笔尖,就不是自己的了,写后记,是希望以后自己回头看的时候,还能知道今时今日的我在想什么:荣耀钧是一位风光霁月的人物,在我心里,他很爱宝珠,在他身上,我尝试了一种新的写法,他是一个口不对心的人,曾经因为对危险的本能,不断暗示自己宝珠不好。因为他是一个成熟的人,也经历过爱情。
但后来还是没有坚持住,为了宝珠,最后终于变得自己不像自己,曾经坚持的东西,全都舍弃了。但是面对宝珠,依旧是想亲不敢亲,想抱不敢抱。
最后的最后,他几乎是穷途末路的,因为自己带给爱人的危险,注定了他的悲剧。
我总觉得,谁都有犯傻的时候,没傻过,是因为没有真的爱到痴迷!所以看文最后一段不爱的姑娘请包容,他很好,如果不好,是我没能写出来。
乾宝的爱情单纯美好。乾启是宠儿,他的生活状态是我个人最羡慕的,好友在侧,爱人在怀。
希望看文的姑娘也可以一样:“钱在兜里,肉在碗里,自己大模大样靠在爱人怀里!”
永远爱你们!
喜欢阿夏的,别忘了新文继续。
想有缘再见的,请收一下我的作者专栏,不然就找不到我了哦。 ↑返回顶部↑
他伸手一挡,“你说选什么样的男人,就是选什么样的生活,要在古玩圈里,为什么不选他?”
这酸味呀,冲天了,宝珠装模作样地说:“古玩收藏呀,纵然收尽天下宝藏,也是一人之趣,何况这行,已经成了富人肮脏的斗兽场,你觉得,我能多喜欢。”看对面人不说话,她又说:“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他与我志向不同,这么久,他也只是在古玩圈里打转转,而我们的外销瓷那么漂亮,以后被更多人可以喜欢可以用,放在饭桌上可以帮更多人提高审美情趣,这样的天下不是更大?”
乾启心中略喜,但依旧心酸难忍,“那他本身人也不错,这么久你怎么没爱上他?”
宝珠无语了,两个月没见,有人看来胡思乱想了许多,她点头说,“这是个好问题……学识,知识的共鸣,是可以通过学习弥补的,唯有天性中的契合,讲求浑然天成……”她停在他面前,看着他说:“我喜欢的人,自然是与众不同的那一个,我喜欢他,第一次见他时,伸手要他相扶,他条件反射的一脸戒备,我喜欢他,天性纯然善良,对待朋友真心真意,我喜欢他,待我如宝如珠,还有个和我惺惺相惜的父亲……关键我也管不住自己不要喜欢他……”她望着他,“够不够?!”
宝珠很少说情话,但没想到说起情话来,大巧若拙,他脚步动了动,险些一把把她抱进怀里,但还是忍了下来,说道:“失踪的那晚,我问你的问题,你为什么会做瓷器,又为什么会画画?别告诉我糊弄外人的那些废话,我不要来历不明的女人。”
宝珠几乎想咬牙,她望着他,如旧时光,旧阳光,旧日子都从身边流走,不知道自己很想他吗?
果然长进了,这样都能忍着。
她也满不在乎地说道:“那有什么奇怪的,不过是有只鸟,有天醒来的时候就变成了一只鱼,不能飞,只能笨拙地学游泳的故事。”
他的背脊一下僵住,虽然早已猜到,可真实听到的感觉,还是不一样,“然后呢?”他的声音终于有些抖,“那这只鸟,是什么时候变成鱼的?”
她饶有兴趣地看着他,慢声说:“大概是两年前,鱼被车压死之后吧。”
他的眼神幽深难测,黑暗中也足够令她惊心动魄,“那么……那只笨鸟,原本姓简是不是?”
宝珠不答,直视着他。
他又问:“那笨鸟多大了?”
宝珠还是不答,却作势要靠向他。
他说:“你不说话别过来,我不碰别人的老婆。”
她再也等不及了,不管不顾冲进他怀里。
“到底几岁了?”
宝珠恼道:“我画过画像给你看的……明明是云英未……”嫁字为出口,被他狠狠地吻住!她抬起脚,小皮鞋狠狠踩了他一脚,——让他这么久才来!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是作者有话说,我改了字号,贴后记:历时半年,这篇终于写完了。感谢追文陪伴的妹纸,可以说没有你们,根本没有这本书。一百多万字,是我现今为止,写的最长的一本书。最后这个结尾,是一早想好的,所有的伏笔,暗线,全部写干净,停在爱人重逢的那一刻!
感谢大家对人物的喜欢,文字脱离笔尖,就不是自己的了,写后记,是希望以后自己回头看的时候,还能知道今时今日的我在想什么:荣耀钧是一位风光霁月的人物,在我心里,他很爱宝珠,在他身上,我尝试了一种新的写法,他是一个口不对心的人,曾经因为对危险的本能,不断暗示自己宝珠不好。因为他是一个成熟的人,也经历过爱情。
但后来还是没有坚持住,为了宝珠,最后终于变得自己不像自己,曾经坚持的东西,全都舍弃了。但是面对宝珠,依旧是想亲不敢亲,想抱不敢抱。
最后的最后,他几乎是穷途末路的,因为自己带给爱人的危险,注定了他的悲剧。
我总觉得,谁都有犯傻的时候,没傻过,是因为没有真的爱到痴迷!所以看文最后一段不爱的姑娘请包容,他很好,如果不好,是我没能写出来。
乾宝的爱情单纯美好。乾启是宠儿,他的生活状态是我个人最羡慕的,好友在侧,爱人在怀。
希望看文的姑娘也可以一样:“钱在兜里,肉在碗里,自己大模大样靠在爱人怀里!”
永远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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