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2 / 4)
☆、岑利明番外
三个月了,站在落地窗前,俯瞰着繁华的纽约夜景,它很美,美得让人内心空洞。荣易给我打来电话,说她今天举办婚礼。按两国的时间差来算,她那边应该是上午十点多,也许现在正去婚礼的途中。
她穿婚纱很美,原本我想等我们婚礼的时候,让她穿上我亲手为她设计的那款,然后亲耳听她对我说一句我愿意。这是我很久以前就有的愿望,并一直存在着。不过,这个愿望估计一辈子也实现不了了吧,阳宣终究不属于我的。
面前的玻璃里倒映出我模糊的身影,我看着他面上的苦涩,忍不住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我努力了三个月,这段时间,我恢复了以前的狂妄不羁的形象,将深情的岑利明掩埋心底。在纽约,似乎现在的形象更受欢迎。每天,除了工作,我和各种女人在一起,喝酒嬉闹,接吻上床,企图用这样的方法麻痹自己,却发现根本徒劳无功。
我忘不掉她,她就像长在灵魂中的草,拔不干净,不断生长。每夜醒来,看着枕边陌生的脸,我都会觉得惊悚,她们都不是她。我不知道我还要付出多少努力,用掉多少时间才可以抹去心中的这份刻骨铭心。
打开通讯录,她的名字跃然于眼前,多少次我看着她的名字想拨过去听听她的声音,可我害怕,害怕自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害怕自己控制不住回去找她。心中的痛弦一根一根的拨动,我难受的滑落在地上,完全不顾形象的拿起酒瓶往嘴里灌。冰冷的液体从喉咙穿过胸腔集中胃部,那几秒呼吸似乎静止,整个人麻木的毫不知觉。酒从嘴角流下,顺着下巴滴在胸前的衬衫上,染红了一大片。
都说酒壮人胆,将一瓶酒喝完,终于鼓足勇气摁下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电话里‘嘟嘟嘟’的声音就像拉锯一样不断撕扯着我的神经,我等了很长时间,在快放弃的时候终于接通。
“喂?”是她的声音,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
“宣宣,是我。”我艰难的开口。换了号码,也不知道她能不能听出我的声音,当然,我是希望她能听出的。
那边顿了顿,试探的问:“利明?”
一丝欣喜爬上心梢,我张了张口,果然不知道该说什么。良久,按捺住心中的悲寂,我尽量平稳声线:“宣宣,听说你今天举办婚礼,祝福你。”
“谢谢。利明,你过得好吗?”
“是在关心我吗?”多希望她说一句是,但她没说话,我意识到不妥,忙说:“我很好……”想问她好不好,转念一想,有荀阳在,她怎么可能不好。
又陷入沉默,我听到她那边的欢声笑语,生涩的问:“宣宣,你的婚纱好看吗?”有我设计的好看吗?
她轻轻‘嗯’了一下:“荀阳帮我挑的,很,很适合我。”
是啊,有荀阳在,就没有不适合的东西。我挑唇笑了下,回头注视着玻璃的倒影,淡淡道:“那就好。”
挂掉电话,颓废的躺在地上,眼神毫无神采的盯着天花板,眼泪不受控制的涌出眼眶打湿发鬓。有多久没哭过了,哪怕是两个月前,监狱那边通知我岑北怀猝死,我都异常冷静的回国处理完,再匆匆飞回来,从头至尾我连一滴眼泪都没流。可能是早有心理准备,早预料的结果吧。
可她的离开,他和她的婚礼,我不也早有准备早有预料吗,为什么我至今都难以接受。
眼前,浮现她明媚的笑脸,我第一次见她,是在新生入学的那一天,校门口,人头耸动,一副副陌生的面孔,全是新鲜的气息。
那天阳光明媚和她的笑容一样,空气里是夏季干燥的气息,满树的知了吱吱吱的叫个没完没了,吵得人头疼欲裂。大一下学期因跟人打架,在医院躺了半年,所以这学期得复读一年,为此我很烦躁。
蒋烨和荣易跟我不是一个学校的,但我们常常会聚在一起。开学前一天,我和他们在酒吧通宵了一夜,第二天睡了一觉,然后去理发店将头发剪短了,并染成了亚麻色,打扮成所有富二代都会打扮成的样子。
然后,开了一辆法拉利去学校。
大学的男生,除了游戏就是泡女人,学习一般都排在最后,我当然不例外。所以将车停在校门口,自然吸引了很多人的视线,各种复杂,艳羡,嫉妒,假装无视……的眼神纷纷而来。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目光,我淡定的下了车,视线开始搜索我感兴趣的猎物。
“同学,麻烦不要把车停在校门口,左拐,那里有一个停车场。”
我回头,一眼就认出说话的是法律系的李教授,他说完自顾自地往校内走去,在他身边跟着一个模样青涩的女孩儿,她看到我对我礼貌的笑了笑,加快脚步跟了上去。那个女孩儿,就是阳宣。
这是第一面,在我心中留下了一个并不清晰的印象。目送他们的身影,再环视周围,多了一些窃笑和幸灾乐祸的嘴脸,无奈的钻进车里,将车开离这里。
很快,我们又见面了,那天中午,学校后面的山坡上,我和人打架,原因自然是为了女人。以一敌四,肯定惨败,我被他们围殴,我有些自暴自弃的想干脆死了算了,反正活在世上也没有什么意义。
在我放弃做任何抵抗任何挣扎的时候,她出现,声音不疾不徐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她捧着一本又大又厚的书慢悠悠的走过来,我抬头一眼就认出她,只听她淡淡道:“你们确定还要继续?”
“哪儿来的死丫头,给老子滚一边儿去。”其中一个块头比较大的走到她面前想揪住她的衣领,她灵巧一躲,冷言道:“你现在敢碰我,我能保证,明天你绝对在大牢里呆着。”她扬起头,一副有本事你就试试看的样子。
那名男生犹豫了下,其余几个男生被她的话吓住,扯了扯大块头的胳膊:“要不我们走吧,这女的敢这么嚣张肯定有背景,咱惹不起。” ↑返回顶部↑
三个月了,站在落地窗前,俯瞰着繁华的纽约夜景,它很美,美得让人内心空洞。荣易给我打来电话,说她今天举办婚礼。按两国的时间差来算,她那边应该是上午十点多,也许现在正去婚礼的途中。
她穿婚纱很美,原本我想等我们婚礼的时候,让她穿上我亲手为她设计的那款,然后亲耳听她对我说一句我愿意。这是我很久以前就有的愿望,并一直存在着。不过,这个愿望估计一辈子也实现不了了吧,阳宣终究不属于我的。
面前的玻璃里倒映出我模糊的身影,我看着他面上的苦涩,忍不住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我努力了三个月,这段时间,我恢复了以前的狂妄不羁的形象,将深情的岑利明掩埋心底。在纽约,似乎现在的形象更受欢迎。每天,除了工作,我和各种女人在一起,喝酒嬉闹,接吻上床,企图用这样的方法麻痹自己,却发现根本徒劳无功。
我忘不掉她,她就像长在灵魂中的草,拔不干净,不断生长。每夜醒来,看着枕边陌生的脸,我都会觉得惊悚,她们都不是她。我不知道我还要付出多少努力,用掉多少时间才可以抹去心中的这份刻骨铭心。
打开通讯录,她的名字跃然于眼前,多少次我看着她的名字想拨过去听听她的声音,可我害怕,害怕自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害怕自己控制不住回去找她。心中的痛弦一根一根的拨动,我难受的滑落在地上,完全不顾形象的拿起酒瓶往嘴里灌。冰冷的液体从喉咙穿过胸腔集中胃部,那几秒呼吸似乎静止,整个人麻木的毫不知觉。酒从嘴角流下,顺着下巴滴在胸前的衬衫上,染红了一大片。
都说酒壮人胆,将一瓶酒喝完,终于鼓足勇气摁下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电话里‘嘟嘟嘟’的声音就像拉锯一样不断撕扯着我的神经,我等了很长时间,在快放弃的时候终于接通。
“喂?”是她的声音,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
“宣宣,是我。”我艰难的开口。换了号码,也不知道她能不能听出我的声音,当然,我是希望她能听出的。
那边顿了顿,试探的问:“利明?”
一丝欣喜爬上心梢,我张了张口,果然不知道该说什么。良久,按捺住心中的悲寂,我尽量平稳声线:“宣宣,听说你今天举办婚礼,祝福你。”
“谢谢。利明,你过得好吗?”
“是在关心我吗?”多希望她说一句是,但她没说话,我意识到不妥,忙说:“我很好……”想问她好不好,转念一想,有荀阳在,她怎么可能不好。
又陷入沉默,我听到她那边的欢声笑语,生涩的问:“宣宣,你的婚纱好看吗?”有我设计的好看吗?
她轻轻‘嗯’了一下:“荀阳帮我挑的,很,很适合我。”
是啊,有荀阳在,就没有不适合的东西。我挑唇笑了下,回头注视着玻璃的倒影,淡淡道:“那就好。”
挂掉电话,颓废的躺在地上,眼神毫无神采的盯着天花板,眼泪不受控制的涌出眼眶打湿发鬓。有多久没哭过了,哪怕是两个月前,监狱那边通知我岑北怀猝死,我都异常冷静的回国处理完,再匆匆飞回来,从头至尾我连一滴眼泪都没流。可能是早有心理准备,早预料的结果吧。
可她的离开,他和她的婚礼,我不也早有准备早有预料吗,为什么我至今都难以接受。
眼前,浮现她明媚的笑脸,我第一次见她,是在新生入学的那一天,校门口,人头耸动,一副副陌生的面孔,全是新鲜的气息。
那天阳光明媚和她的笑容一样,空气里是夏季干燥的气息,满树的知了吱吱吱的叫个没完没了,吵得人头疼欲裂。大一下学期因跟人打架,在医院躺了半年,所以这学期得复读一年,为此我很烦躁。
蒋烨和荣易跟我不是一个学校的,但我们常常会聚在一起。开学前一天,我和他们在酒吧通宵了一夜,第二天睡了一觉,然后去理发店将头发剪短了,并染成了亚麻色,打扮成所有富二代都会打扮成的样子。
然后,开了一辆法拉利去学校。
大学的男生,除了游戏就是泡女人,学习一般都排在最后,我当然不例外。所以将车停在校门口,自然吸引了很多人的视线,各种复杂,艳羡,嫉妒,假装无视……的眼神纷纷而来。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目光,我淡定的下了车,视线开始搜索我感兴趣的猎物。
“同学,麻烦不要把车停在校门口,左拐,那里有一个停车场。”
我回头,一眼就认出说话的是法律系的李教授,他说完自顾自地往校内走去,在他身边跟着一个模样青涩的女孩儿,她看到我对我礼貌的笑了笑,加快脚步跟了上去。那个女孩儿,就是阳宣。
这是第一面,在我心中留下了一个并不清晰的印象。目送他们的身影,再环视周围,多了一些窃笑和幸灾乐祸的嘴脸,无奈的钻进车里,将车开离这里。
很快,我们又见面了,那天中午,学校后面的山坡上,我和人打架,原因自然是为了女人。以一敌四,肯定惨败,我被他们围殴,我有些自暴自弃的想干脆死了算了,反正活在世上也没有什么意义。
在我放弃做任何抵抗任何挣扎的时候,她出现,声音不疾不徐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她捧着一本又大又厚的书慢悠悠的走过来,我抬头一眼就认出她,只听她淡淡道:“你们确定还要继续?”
“哪儿来的死丫头,给老子滚一边儿去。”其中一个块头比较大的走到她面前想揪住她的衣领,她灵巧一躲,冷言道:“你现在敢碰我,我能保证,明天你绝对在大牢里呆着。”她扬起头,一副有本事你就试试看的样子。
那名男生犹豫了下,其余几个男生被她的话吓住,扯了扯大块头的胳膊:“要不我们走吧,这女的敢这么嚣张肯定有背景,咱惹不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