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2 / 4)
“别说了,累死了,要教很多人影雕,尤其是那些明星,笨不说,还矫情,为了蹭镜头一个小时能弄完的东西她能给你磨叽两个小时。”
“辛苦老婆啦!等你回来我给伺候你。”
两人甜言蜜语了一会,梁艺璇才依依不舍地挂了电话,
倒是她身旁的任臻,心里微微惊了下,梁艺璇小她两岁,今年不过才二十三,没想到竟然已经结婚了,让人有些意外。
愣神的时候,司机师傅出声提醒她,“任小姐,百货大楼到了,你看我是要等你一会还是你自己回?”
梁艺璇抬了下眼皮,“师傅,让她自己回呗,再等晚饭都赶不上了,我还要回去洗洗睡呢。”
任臻一阵难堪,“没关系,你们先走吧,我一会打车回宾馆。”
这时坐在一旁的小助理突然出声,“任姐,西江镇我熟,这个点你打不到车,你要干什么迅速点,还是让司机等等你吧,大晚上怪危险的,况且近几年西江不太平,人口走失的案例挺多的。”
梁艺璇白了助理一眼,没吱声。
任臻听了这番话也有些不敢一个人待了,跟司机说了句谢谢麻烦他等自己五分钟,下车后左右张望了一眼,找到了百货大楼地面停车场上的人。
“娇娇!”任臻朝她招了招手,跑过去,“你怎么来也不提前跟我说一声,这边条件没市里好,交通也不方便,让你等这么久怪不好意思的。”
她看了眼孟晚潇身后的车:“谁送你来的呀?”
孟晚潇不好意思地抿抿唇,“我朋友。”
任臻立即暧昧地看着她,“男朋友女朋友啊?”她伸着脖子看了眼那车,“人呢?是不是防火防盗防闺蜜不想让我见啊?”
“说什么呢。”别看孟晚潇平时娇的跟个林妹妹似得,但心里却是个有主意能藏住事的,“他去超市买水了,你要想见他马上来。”
看样子是男朋友没错了,任臻调侃地挑了下眉毛,又多望了那车一眼,那车是白色现代,索九系的车,算老款了,她心里倒是有些意外平时孟晚潇坐惯了宝马、超跑,也终于想通要换换菜了。
她还想问点什么,孟晚潇赶紧转移话题,把手里的袋子递过去,“你不是之前一直满世界找你心心念念的钢笔,这不,我给你带来啦。”
“真的?!”任臻愣在原地,瞪大眼睛看着她,激动到变了音调,她把袋子接过去从里面抽出了一个红色长方形丝绒锦盒,打开它,一直崭新的红色钢笔躺在里面。
任臻兴奋地原地蹦了两下,一把把孟晚潇抱住,“娇娇,真的是这个牌子诶,红色的?我没看错把?这不是绿色是红色没错?”
”当然,你不是说弄坏时柏年那支钢笔是红色的,我特意找的。”
任臻开始还在很开心地笑,后来笑着笑着,脸上的表情就凝固了,她合上盒子,渐渐换上愁容,“娇娇,我要跟他离婚了,你说这钢笔,还有必要还给他吗?”
孟晚潇还在震惊从她口中说出的这话,身后有人拎着水走了过来,“晚潇。”
任臻回头,看见一个男人,那人又高又瘦,皮肤有点黑,下颌线完美流畅,鼻梁高挺,皮相一绝。
那人看着任臻,嘴角缓缓上扬,两排大大白牙漏了出来,他一笑,炫的让人有点犯晕,“你就是晚潇的闺蜜任臻吧。”他伸出手,“久仰大名,我是邱魁,晚潇的男朋友。”
任臻微微颔首,握回去打招呼,看到他手上缠绕的纱布,下意识问出来,“这手怎么回事?”
孟晚潇接话:“是我不小心弄的。”
邱魁另一只顺势搂住孟晚潇的肩,一脸无所谓:“没事,男子汉大丈夫,这点伤压根不算什么。”
他说着,还侧脸亲了一口孟晚潇。
任臻皱了皱脸,莫名被塞了一嘴的狗粮:“你们晚上要在这里住下吗?”
邱魁听到这话,愣了下,下意识回头不知道看了什么,“这地太偏了,娇娇我们还是回吧?不待了?” ↑返回顶部↑
“辛苦老婆啦!等你回来我给伺候你。”
两人甜言蜜语了一会,梁艺璇才依依不舍地挂了电话,
倒是她身旁的任臻,心里微微惊了下,梁艺璇小她两岁,今年不过才二十三,没想到竟然已经结婚了,让人有些意外。
愣神的时候,司机师傅出声提醒她,“任小姐,百货大楼到了,你看我是要等你一会还是你自己回?”
梁艺璇抬了下眼皮,“师傅,让她自己回呗,再等晚饭都赶不上了,我还要回去洗洗睡呢。”
任臻一阵难堪,“没关系,你们先走吧,我一会打车回宾馆。”
这时坐在一旁的小助理突然出声,“任姐,西江镇我熟,这个点你打不到车,你要干什么迅速点,还是让司机等等你吧,大晚上怪危险的,况且近几年西江不太平,人口走失的案例挺多的。”
梁艺璇白了助理一眼,没吱声。
任臻听了这番话也有些不敢一个人待了,跟司机说了句谢谢麻烦他等自己五分钟,下车后左右张望了一眼,找到了百货大楼地面停车场上的人。
“娇娇!”任臻朝她招了招手,跑过去,“你怎么来也不提前跟我说一声,这边条件没市里好,交通也不方便,让你等这么久怪不好意思的。”
她看了眼孟晚潇身后的车:“谁送你来的呀?”
孟晚潇不好意思地抿抿唇,“我朋友。”
任臻立即暧昧地看着她,“男朋友女朋友啊?”她伸着脖子看了眼那车,“人呢?是不是防火防盗防闺蜜不想让我见啊?”
“说什么呢。”别看孟晚潇平时娇的跟个林妹妹似得,但心里却是个有主意能藏住事的,“他去超市买水了,你要想见他马上来。”
看样子是男朋友没错了,任臻调侃地挑了下眉毛,又多望了那车一眼,那车是白色现代,索九系的车,算老款了,她心里倒是有些意外平时孟晚潇坐惯了宝马、超跑,也终于想通要换换菜了。
她还想问点什么,孟晚潇赶紧转移话题,把手里的袋子递过去,“你不是之前一直满世界找你心心念念的钢笔,这不,我给你带来啦。”
“真的?!”任臻愣在原地,瞪大眼睛看着她,激动到变了音调,她把袋子接过去从里面抽出了一个红色长方形丝绒锦盒,打开它,一直崭新的红色钢笔躺在里面。
任臻兴奋地原地蹦了两下,一把把孟晚潇抱住,“娇娇,真的是这个牌子诶,红色的?我没看错把?这不是绿色是红色没错?”
”当然,你不是说弄坏时柏年那支钢笔是红色的,我特意找的。”
任臻开始还在很开心地笑,后来笑着笑着,脸上的表情就凝固了,她合上盒子,渐渐换上愁容,“娇娇,我要跟他离婚了,你说这钢笔,还有必要还给他吗?”
孟晚潇还在震惊从她口中说出的这话,身后有人拎着水走了过来,“晚潇。”
任臻回头,看见一个男人,那人又高又瘦,皮肤有点黑,下颌线完美流畅,鼻梁高挺,皮相一绝。
那人看着任臻,嘴角缓缓上扬,两排大大白牙漏了出来,他一笑,炫的让人有点犯晕,“你就是晚潇的闺蜜任臻吧。”他伸出手,“久仰大名,我是邱魁,晚潇的男朋友。”
任臻微微颔首,握回去打招呼,看到他手上缠绕的纱布,下意识问出来,“这手怎么回事?”
孟晚潇接话:“是我不小心弄的。”
邱魁另一只顺势搂住孟晚潇的肩,一脸无所谓:“没事,男子汉大丈夫,这点伤压根不算什么。”
他说着,还侧脸亲了一口孟晚潇。
任臻皱了皱脸,莫名被塞了一嘴的狗粮:“你们晚上要在这里住下吗?”
邱魁听到这话,愣了下,下意识回头不知道看了什么,“这地太偏了,娇娇我们还是回吧?不待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