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2 / 4)
乾隆皇帝在登极之初,也曾经“广开言路”,每年都会有一些千奇百怪的献策报送到皇帝御前。这些出自底层知识分子的作品多数粗陋无文,皇帝不过一笑置之,从未因此而开罪于人。但乾隆十六年(1751年)起,皇帝却一反常态,突然大开杀戒。乾隆十六年八月,山西省一个精神有点不正常的人,名叫王肇基,到官府投献了一副诗联,以祝贺皇太后寿诞。用王肇基自己的话说,“恭祝皇太后万寿,不过尽我小民之心,欲讨皇上喜欢……”,“实系我一腔忠心,要求皇上用我,故将心里想着的事写成一篇”。诗联后面还附有一小段议论,虽然词句颠三倒四,大致可以看出是评论时政之意。地方官将此案汇报给皇帝,乾隆命将他“立毙杖下,俾愚众知其所炯戒”。这是有清一代将献文献策者处以死刑之首例。
从这起事件之后,因献策而得罪的文字狱就连绵不绝。在这些献文献策案中,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这样一起。
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皇帝出京恭谒泰陵。护卫巡视御道的时候,发现一个年轻人鬼头鬼脑地逡巡在御道边,身上还揣着什么东西。护卫拿住此人,送官审问。
此人姓冯名起炎,山西临汾人,三十一岁,是个秀才。原来他是想献给皇帝一本自己所写的书。书的内容是以《易》解《诗》,水平不高,但献书的动机却出人意料:居然是为了爱情。
原来冯起炎家境贫困,难以娶妻,却暗暗相中了自己张三姨母家和杜五姨母家的两位分别叫“小女”和“小凤”的表妹,暗恋已久,想效仿娥皇女英之故事,把两位佳人都娶到家中为妻。在案卷中,他是这样交代的:“臣……名曰冯起炎,字是南州,尝到臣张三姨母家,见一女,可娶,而恨力不足以办此。此女名曰小女,年十七岁……又到臣杜五姨母家,见一女,可娶,而恨力不足以办此。此女名小凤,年十三岁,虽非必字之年,而已在可字之时。”自己家庭贫穷,科举又不顺,此愿当然难遂。此人平日酷爱佳人才子之书,乃是一名文学青年,头脑中充满罗曼蒂克的幻想。在种种办法都行不通后,他脑筋急转弯,想逞露才华,献书皇帝。说不定皇帝一见,就惊呼他为奇才。然后他趁机把心中夙愿向皇帝倾诉,皇帝一高兴,就会赐他银冠玉带,命他奉旨成婚。
在挨了许多板子要被送进大牢之前,冯起炎还期待着皇帝会可怜他的一片痴情,偿了他的夙愿,请审案官员转告皇帝:“若以陛下之力,差干员一人,选快马一匹,克日长驱到临邑”,去为他说媒,“则此事谐矣……二事谐,则臣之愿毕矣”。
想必乾隆皇帝登基四十一年来,还没有遇到过如此可笑之事。在开怀大笑并且把这个笑话转告给后宫宠妃之后,皇帝表现出了难得的慈祥和善良。当然,说慈祥,不是说皇帝真的派人去给冯秀才娶小女和小凤,而是少见地没有取他的脑袋。起炎先生幸运地保留了性命,以“痴心迷妄”“欲渎圣聪”之罪,“刺字发遣”,发配到黑龙江的冰天雪地里,“给披甲人为奴”,在北大荒里终老此身。
除了这类“逞才获咎”型文字狱案外,乾隆朝还有一种文字狱,更为令人难解,那就是“疯子文字狱”。
乾隆十八年(1753年),一个面黄肌瘦、衣衫破旧的人来到山东孔府,叩门投书,自称是孔家的亲戚。此人自称浙江人,叫丁文彬,说前日上帝临凡托梦,把孔府衍圣公的两个女儿许配给了他,他今天来做上门女婿。他自称不是平凡人,别看穷,可是学富五车,写了许多文章,“皆天命之文,性命之学”,请衍圣公过目。孔府将此事报官,审得此人实系一精神病患者,从小父母双亡,年纪老大还没有成亲,因此精神越来越不正常,时常听到一个小人,自称上帝,在他耳边说话,指点他改写《洪范》和《春秋》,并且说已经命他当了天子,管理天下之人,用年号为“天元”,并且偷偷把自己的哥哥封为夏文公,族叔封为太宰。
山东巡抚杨应琚在奏折中对丁的得病原因进行了合情合理的分析:“臣考察其情形,丁文彬乃是一至贫极贱之人,一旦识了几个字,就自认为身怀奇才异能,无出其右。因而妄想富贵美色,痴心目识,结为幻影,审不可破”,他说,“听其所言,不论何人俱知其妄”。
杨应琚的分析很有道理,符合现代心理学的补偿原理。当然,他进行深入分析,是为了证明丁氏并没有其他党羽,不是真正的逆案,而不是为了宽恕丁文彬本人。这位深知乾隆心理的大臣建议皇帝把丁文彬杀掉。
乾隆皇帝也认为此人是个疯子无疑。杨的奏折中提到丁氏身体不好,经过大刑,已经奄奄一息。皇帝对此非常重视。他掐指一算,这个案子按正常程序,经三法司会审,再行文到山东,先后要近一个月时间,即使再加急,也要旬余。如果丁文彬这期间死在狱中,可就太便宜他了。于是他立刻传谕杨应琚,根据丁的身体情况,自行决定丁的行刑日期,如果丁氏确实病危,即可将丁文彬提前凌迟处死。
杨应琚受命之下,当即亲赴大狱察看丁文彬的健康情况。他发现丁氏说话时气短,精神极度萎靡,恐怕支撑不了几天,于是立刻命令济南知府等当天布置法场。乾隆十八年六月十四日午时,丁文彬被架上囚车,押赴法场,在万头攒动中被绑上木桩,接受千刀万剐,在身上的肉一片片被割下来之时,他口中尚且喃喃有词,念叨上帝的恩谕。
据不完全统计,乾隆一朝,类似丁文彬这样的疯子文字狱多达21起。前面提到的王肇基,也是一个精神不正常之人,所献诗联词句不通,思维混乱,连乾隆都认为“竟是疯人而已”。然而这些疯人没有一个逃过了皇帝的法网。其中7起案件,疯子被凌迟处死,疯子的亲属也被连坐,或者处以斩监候,或者被赏给功臣人家为奴隶。另外14起被从轻处理,不过即使从轻,也基本都是“斩立决”或者“立毙杖下”。
乾隆朝另一类超出了普通读者理解能力的文字狱是“图碑类”文字狱。
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八月,福建的一个小贩李浩,来到浙江省贩卖图文碑记,被浙江瑞安“城管”也就是差役搜查,缴获了他所贩卖的《结盟图》《惩匪安良图》《孔明碑记》,报给县令。其实贩卖这些东西,就像贩卖财神像一样普遍,并不存在什么风险,因为这些东西无非是民间劝人向善的宣传品。《结盟图》是劝世人遵圣守法的,《惩匪安良图》劝坏人弃恶向善,那《孔明碑记》中除了一句“两两相争不见天”略觉刺耳之外,也不过是一些荒诞不经的预言,并没有什么犯上作乱之意。据李浩称,这《孔明碑记》的来头可不小。据说这一年二月二十八,狂风大作,暴雨倾盆。风雨过后,广东东山寺院里出现了一块石碑,碑文是诸葛亮所题,内容是预测未来吉凶之事。百姓都说是诸葛亮显灵,因而纷纷传抄。
按理,贩卖劝善文字之事本不值一问,然而官员们都知道在乾隆朝既然案子事涉文字,就要宁左勿右,否则皇帝怪罪下来吃不消,于是经巡抚、总督,直报到皇帝那里。皇帝果然对这件事十分重视,批示“知道了,从重定拟,不可姑息”。
掌握了皇帝意图,地方官立刻兴起大案,追查数省,牵连多人。在办案过程中,皇帝还特意嘱咐,“绝不能叫一个罪犯漏网或者自杀”,可见其草木皆兵之心态。
这个案子的最后处理结果,在档案中并没有记载。但是以乾隆处理文字狱的一贯手法,我们不难想象又有许多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乾隆朝的这些文字狱乍一看来实在无法理解。乾隆的处理方式,似乎只能用“丧心病狂”四个字来形容。阅读这些文字狱档案,让人不禁怀疑疯了的到底是乾隆还是“案犯”。
对乾隆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这个人本身并不荒唐。他性格理智坚毅,处事精明细致,智商情商都很高。这样一个人,何以做出如此不近人情的事来?
其实在文字狱问题上,乾隆曾经非常通达理性,甚至还称得上宽容大度。
众所周知,乾隆的父亲雍正在位期间曾经制造了多起著名的文字大案,比如吕留良案、查嗣庭案、汪景祺案等。就像对父亲的许多其他做法不以为然一样,对这些文字大狱乾隆也一直腹诽不已,即位后立刻拨乱反正。雍正诛杀汪景祺,一直把汪的头颅悬于菜市口示众。乾隆以京师首善之区,悬挂人头“有碍观瞻”为由,命人取下掩埋。接着,他又赦免了吕留良案、查嗣庭案、汪景祺案中许多被牵连之人,放还了查嗣庭、汪景祺的亲属,一时天下读书人如沐春风,感激涕零。
为了刹住文字狱,乾隆还采取了一个非常有力的措施:他规定以后凡举报文字之罪者,如果举报失实,一律按诬告罪反坐。
这一下,文字狱风潮一下子被刹住了。从乾隆即位(1736年)到乾隆十六年(1751年),大清王朝文化领域风平浪静,波澜不惊。唯一可以称得上文字狱的就是谢济世私注经书案,而这个案子恰恰凸显了乾隆的宽容。原来,谢济世才华出众,却性格倔强,雍正年间,他认为朱熹所注四书有许多错误之处,遂自注《大学》《中庸》,“自逞臆见,肆诋程朱”,因此被罢官治罪,发配西域。乾隆即位,召他回朝,他迂性不改,把自撰的《大学注》《中庸疏》加以整理,又献给乾隆。乾隆虽然宽大,但程朱理学是清王朝的意识形态正统,他怎么能允许这样离经叛道的行为,于是“掷还原书,传旨申斥”。谢济世一气之下,要求辞官回家养母。乾隆对他相当迁就,没有让他辞官,而是改任他为湖南粮储道,以便他就近养母。
不料,经历这么多风波,谢济世的性格不改,居然在湖南公开印行了《大学注》《中庸疏》。乾隆皇帝虽然生气,但也只是命令把书版销毁,还特意在命令中说谢济世其人“识见迂左则有之,至居官,朕可保其无他也。朕从不以语言文字罪人”。湖广总督回复说他遵行皇帝旨意,只烧毁了谢的书版,并未打击谢济世个人,乾隆满意地批复说:“所办甚妥,止可如此而已。”从“止可如此而已”几个字来看,乾隆非常明白处理此类文字狱的界限,也就是说,出于维护意识形态正统的需要,一个王朝应该对异端思想进行必要的压制,但不可以超出正常人情道理之外。
正因为统治者的心态如此难得地正常,乾隆初年是清代为数不多的文化生态宽松时期。那些已经放下了笔的文人学士们又开始吟诗弄月,评古论今,一时间,大清文艺界呈现一派百花齐放的繁荣之貌。据推测,曹雪芹的《红楼梦》也就是在这个宽松时期开始写作的。
可以说,乾隆十六年以前的乾隆,是中国历史上对读书人最理解包容的统治者之一。但是,从乾隆十六年起,皇帝心态骤变。
二 儒家治国理想的破灭(2)
乾隆十六年七月初二,云贵总督硕色向皇帝密报,他在贵州安顺府普定县民间偶然发现了一件广为传抄的“奏稿”,托名为乾隆朝以敢言闻名的大臣孙嘉淦所做,不过语言鄙俗,内容不经,一看而知就是伪托。其内容是攻击当今皇上失德,犯有“五不解、十大过”。 ↑返回顶部↑
从这起事件之后,因献策而得罪的文字狱就连绵不绝。在这些献文献策案中,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这样一起。
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皇帝出京恭谒泰陵。护卫巡视御道的时候,发现一个年轻人鬼头鬼脑地逡巡在御道边,身上还揣着什么东西。护卫拿住此人,送官审问。
此人姓冯名起炎,山西临汾人,三十一岁,是个秀才。原来他是想献给皇帝一本自己所写的书。书的内容是以《易》解《诗》,水平不高,但献书的动机却出人意料:居然是为了爱情。
原来冯起炎家境贫困,难以娶妻,却暗暗相中了自己张三姨母家和杜五姨母家的两位分别叫“小女”和“小凤”的表妹,暗恋已久,想效仿娥皇女英之故事,把两位佳人都娶到家中为妻。在案卷中,他是这样交代的:“臣……名曰冯起炎,字是南州,尝到臣张三姨母家,见一女,可娶,而恨力不足以办此。此女名曰小女,年十七岁……又到臣杜五姨母家,见一女,可娶,而恨力不足以办此。此女名小凤,年十三岁,虽非必字之年,而已在可字之时。”自己家庭贫穷,科举又不顺,此愿当然难遂。此人平日酷爱佳人才子之书,乃是一名文学青年,头脑中充满罗曼蒂克的幻想。在种种办法都行不通后,他脑筋急转弯,想逞露才华,献书皇帝。说不定皇帝一见,就惊呼他为奇才。然后他趁机把心中夙愿向皇帝倾诉,皇帝一高兴,就会赐他银冠玉带,命他奉旨成婚。
在挨了许多板子要被送进大牢之前,冯起炎还期待着皇帝会可怜他的一片痴情,偿了他的夙愿,请审案官员转告皇帝:“若以陛下之力,差干员一人,选快马一匹,克日长驱到临邑”,去为他说媒,“则此事谐矣……二事谐,则臣之愿毕矣”。
想必乾隆皇帝登基四十一年来,还没有遇到过如此可笑之事。在开怀大笑并且把这个笑话转告给后宫宠妃之后,皇帝表现出了难得的慈祥和善良。当然,说慈祥,不是说皇帝真的派人去给冯秀才娶小女和小凤,而是少见地没有取他的脑袋。起炎先生幸运地保留了性命,以“痴心迷妄”“欲渎圣聪”之罪,“刺字发遣”,发配到黑龙江的冰天雪地里,“给披甲人为奴”,在北大荒里终老此身。
除了这类“逞才获咎”型文字狱案外,乾隆朝还有一种文字狱,更为令人难解,那就是“疯子文字狱”。
乾隆十八年(1753年),一个面黄肌瘦、衣衫破旧的人来到山东孔府,叩门投书,自称是孔家的亲戚。此人自称浙江人,叫丁文彬,说前日上帝临凡托梦,把孔府衍圣公的两个女儿许配给了他,他今天来做上门女婿。他自称不是平凡人,别看穷,可是学富五车,写了许多文章,“皆天命之文,性命之学”,请衍圣公过目。孔府将此事报官,审得此人实系一精神病患者,从小父母双亡,年纪老大还没有成亲,因此精神越来越不正常,时常听到一个小人,自称上帝,在他耳边说话,指点他改写《洪范》和《春秋》,并且说已经命他当了天子,管理天下之人,用年号为“天元”,并且偷偷把自己的哥哥封为夏文公,族叔封为太宰。
山东巡抚杨应琚在奏折中对丁的得病原因进行了合情合理的分析:“臣考察其情形,丁文彬乃是一至贫极贱之人,一旦识了几个字,就自认为身怀奇才异能,无出其右。因而妄想富贵美色,痴心目识,结为幻影,审不可破”,他说,“听其所言,不论何人俱知其妄”。
杨应琚的分析很有道理,符合现代心理学的补偿原理。当然,他进行深入分析,是为了证明丁氏并没有其他党羽,不是真正的逆案,而不是为了宽恕丁文彬本人。这位深知乾隆心理的大臣建议皇帝把丁文彬杀掉。
乾隆皇帝也认为此人是个疯子无疑。杨的奏折中提到丁氏身体不好,经过大刑,已经奄奄一息。皇帝对此非常重视。他掐指一算,这个案子按正常程序,经三法司会审,再行文到山东,先后要近一个月时间,即使再加急,也要旬余。如果丁文彬这期间死在狱中,可就太便宜他了。于是他立刻传谕杨应琚,根据丁的身体情况,自行决定丁的行刑日期,如果丁氏确实病危,即可将丁文彬提前凌迟处死。
杨应琚受命之下,当即亲赴大狱察看丁文彬的健康情况。他发现丁氏说话时气短,精神极度萎靡,恐怕支撑不了几天,于是立刻命令济南知府等当天布置法场。乾隆十八年六月十四日午时,丁文彬被架上囚车,押赴法场,在万头攒动中被绑上木桩,接受千刀万剐,在身上的肉一片片被割下来之时,他口中尚且喃喃有词,念叨上帝的恩谕。
据不完全统计,乾隆一朝,类似丁文彬这样的疯子文字狱多达21起。前面提到的王肇基,也是一个精神不正常之人,所献诗联词句不通,思维混乱,连乾隆都认为“竟是疯人而已”。然而这些疯人没有一个逃过了皇帝的法网。其中7起案件,疯子被凌迟处死,疯子的亲属也被连坐,或者处以斩监候,或者被赏给功臣人家为奴隶。另外14起被从轻处理,不过即使从轻,也基本都是“斩立决”或者“立毙杖下”。
乾隆朝另一类超出了普通读者理解能力的文字狱是“图碑类”文字狱。
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八月,福建的一个小贩李浩,来到浙江省贩卖图文碑记,被浙江瑞安“城管”也就是差役搜查,缴获了他所贩卖的《结盟图》《惩匪安良图》《孔明碑记》,报给县令。其实贩卖这些东西,就像贩卖财神像一样普遍,并不存在什么风险,因为这些东西无非是民间劝人向善的宣传品。《结盟图》是劝世人遵圣守法的,《惩匪安良图》劝坏人弃恶向善,那《孔明碑记》中除了一句“两两相争不见天”略觉刺耳之外,也不过是一些荒诞不经的预言,并没有什么犯上作乱之意。据李浩称,这《孔明碑记》的来头可不小。据说这一年二月二十八,狂风大作,暴雨倾盆。风雨过后,广东东山寺院里出现了一块石碑,碑文是诸葛亮所题,内容是预测未来吉凶之事。百姓都说是诸葛亮显灵,因而纷纷传抄。
按理,贩卖劝善文字之事本不值一问,然而官员们都知道在乾隆朝既然案子事涉文字,就要宁左勿右,否则皇帝怪罪下来吃不消,于是经巡抚、总督,直报到皇帝那里。皇帝果然对这件事十分重视,批示“知道了,从重定拟,不可姑息”。
掌握了皇帝意图,地方官立刻兴起大案,追查数省,牵连多人。在办案过程中,皇帝还特意嘱咐,“绝不能叫一个罪犯漏网或者自杀”,可见其草木皆兵之心态。
这个案子的最后处理结果,在档案中并没有记载。但是以乾隆处理文字狱的一贯手法,我们不难想象又有许多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乾隆朝的这些文字狱乍一看来实在无法理解。乾隆的处理方式,似乎只能用“丧心病狂”四个字来形容。阅读这些文字狱档案,让人不禁怀疑疯了的到底是乾隆还是“案犯”。
对乾隆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这个人本身并不荒唐。他性格理智坚毅,处事精明细致,智商情商都很高。这样一个人,何以做出如此不近人情的事来?
其实在文字狱问题上,乾隆曾经非常通达理性,甚至还称得上宽容大度。
众所周知,乾隆的父亲雍正在位期间曾经制造了多起著名的文字大案,比如吕留良案、查嗣庭案、汪景祺案等。就像对父亲的许多其他做法不以为然一样,对这些文字大狱乾隆也一直腹诽不已,即位后立刻拨乱反正。雍正诛杀汪景祺,一直把汪的头颅悬于菜市口示众。乾隆以京师首善之区,悬挂人头“有碍观瞻”为由,命人取下掩埋。接着,他又赦免了吕留良案、查嗣庭案、汪景祺案中许多被牵连之人,放还了查嗣庭、汪景祺的亲属,一时天下读书人如沐春风,感激涕零。
为了刹住文字狱,乾隆还采取了一个非常有力的措施:他规定以后凡举报文字之罪者,如果举报失实,一律按诬告罪反坐。
这一下,文字狱风潮一下子被刹住了。从乾隆即位(1736年)到乾隆十六年(1751年),大清王朝文化领域风平浪静,波澜不惊。唯一可以称得上文字狱的就是谢济世私注经书案,而这个案子恰恰凸显了乾隆的宽容。原来,谢济世才华出众,却性格倔强,雍正年间,他认为朱熹所注四书有许多错误之处,遂自注《大学》《中庸》,“自逞臆见,肆诋程朱”,因此被罢官治罪,发配西域。乾隆即位,召他回朝,他迂性不改,把自撰的《大学注》《中庸疏》加以整理,又献给乾隆。乾隆虽然宽大,但程朱理学是清王朝的意识形态正统,他怎么能允许这样离经叛道的行为,于是“掷还原书,传旨申斥”。谢济世一气之下,要求辞官回家养母。乾隆对他相当迁就,没有让他辞官,而是改任他为湖南粮储道,以便他就近养母。
不料,经历这么多风波,谢济世的性格不改,居然在湖南公开印行了《大学注》《中庸疏》。乾隆皇帝虽然生气,但也只是命令把书版销毁,还特意在命令中说谢济世其人“识见迂左则有之,至居官,朕可保其无他也。朕从不以语言文字罪人”。湖广总督回复说他遵行皇帝旨意,只烧毁了谢的书版,并未打击谢济世个人,乾隆满意地批复说:“所办甚妥,止可如此而已。”从“止可如此而已”几个字来看,乾隆非常明白处理此类文字狱的界限,也就是说,出于维护意识形态正统的需要,一个王朝应该对异端思想进行必要的压制,但不可以超出正常人情道理之外。
正因为统治者的心态如此难得地正常,乾隆初年是清代为数不多的文化生态宽松时期。那些已经放下了笔的文人学士们又开始吟诗弄月,评古论今,一时间,大清文艺界呈现一派百花齐放的繁荣之貌。据推测,曹雪芹的《红楼梦》也就是在这个宽松时期开始写作的。
可以说,乾隆十六年以前的乾隆,是中国历史上对读书人最理解包容的统治者之一。但是,从乾隆十六年起,皇帝心态骤变。
二 儒家治国理想的破灭(2)
乾隆十六年七月初二,云贵总督硕色向皇帝密报,他在贵州安顺府普定县民间偶然发现了一件广为传抄的“奏稿”,托名为乾隆朝以敢言闻名的大臣孙嘉淦所做,不过语言鄙俗,内容不经,一看而知就是伪托。其内容是攻击当今皇上失德,犯有“五不解、十大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