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1 / 4)
即使是所谓“轻性音乐”,那跳跃也像是浮面上的,有点假。譬如说颜色:夏天房里下着帘子,龙须草席上堆着一叠旧睡衣,摺得很齐整,翠蓝夏布衫,青绸裤,那翠蓝与青在一起有一种森森细细的美,并不一定使人发生什么联想,只是在房间的薄暗里挖空了一块,悄没声地留出这块地方来给喜悦。我坐在一边,无心中看到了,也高兴了好一会。
还有一次,浴室里的灯新加了防空罩,青黑的灯光照在浴缸面盆上,一切都冷冷地,白里发青发黑,镀上一层新的润滑,而且变得简单了,从门外望进去,完全像一张现代派的图画,有一种新的立体。我觉得是绝对不能够走进去的,然而真的走进去了。仿佛做到了不可能的事,高兴而又害怕,触了电似地微微发麻,马上就得出来。
总之,颜色这样东西,只有没颜落色的时候是凄惨的;但凡让人注意到,总是可喜的,使这世界显得更真实。
气味也是这样的。别人不喜欢的有许多气味我都喜欢,雾的轻微的霉气,雨打湿的灰尘,葱,蒜,廉价的香水。像汽油,有人闻见了要头昏,我却特意要坐在汽车夫旁边,或是走到汽车后面,等它开动的时候“布布布”放气。每年用汽油擦洗衣服,满房都是那清刚明亮的气息;我母亲从来不要我帮忙,因为我故意地把手脚放慢了,尽着汽油大量蒸发。
牛奶烧糊了,火柴烧黑了,那焦香我闻见了就觉得饿。油漆的气味,因为簇崭新,所以是积极奋发的,仿佛在新房子里过新年,清冷、干净,兴旺。火腿咸肉花生油搁得日子久,变了味,有一种“油哈”气,那个我也喜欢,使油更油得厉害,烂熟,丰盈,如同古时候的“米烂陈仓”。香港打仗的时候我们吃的菜都是椰子油烧的,有强烈的肥皂味,起初吃不惯要呕,后来发现肥皂也有一种寒香。战争期间没有牙膏,用洗衣服的粗肥皂擦牙齿我也不介意。气味总是暂时,偶尔的;长久嗅着,即使可能,也受不了。所以气味到底是小趣味。而颜色,有了个颜色就有在那里了,使人安心。颜色和气味的愉快性也许和这有关系。不像音乐,音乐永远是离开了它自己到别处去的,到哪里,似乎谁都不能确定,而且才到就已经过去了,跟着又是寻寻觅觅,冷冷清清。
我最怕的是凡哑林,水一般地流着,将人生紧紧把握贴恋着的一切东西都流了去了。胡琴就好得多,虽然也苍凉,到临了总像是北方人的“话又说回来了”,远兜远转,依然回到人间。
凡哑林上拉出的永远是“绝调”,回肠九转,太显明地赚人眼泪,是乐器中的悲旦。我认为戏里只能有正旦贴旦小旦之分而不应当有“悲旦”,“风骚泼旦”,“言论老生”。(民国初年的文明戏里有专门发表政治性演说的“言论老生”。)
凡哑林与钢琴合奏,或是三四人的小乐队,以钢琴与凡哑林为主,我也讨厌,零零落落,历碌不安,很难打成一片,结果就像中国人合作的画,画一个美人,由另一个人补上花卉,又一个人补上背景的亭台楼阁,往往没有情调可言。
大规模的交响乐自然又不同,那是浩浩荡荡五四运动一般地冲了来,把每一个人的声音都变了它的声音,前后左右呼啸嘁嚓的都是自己的声音,人一开口就震惊于自己的声音的深宏远大;又像在初睡醒的时候听见人向你说话,不大知道是自己说的还是人家说的,感到模糊的恐怖。
然而交响乐,因为编起来太复杂,作曲者必须经过艰苦的训练,以后往往就沉溺于训练之中,不能自拔。所以交响乐常有这个毛病:格律的成份过多。为什么隔一阵子就要来这么一套?——乐队突然紧张起来,埋头咬牙,进入决战最后阶段,一鼓作气,再鼓三鼓,立志要把全场听众扫数肃清铲除消灭。而观众只是默默抵抗着,都是上等人,有高级的音乐修养,在无数的音乐会里坐过的;根据以往的经验,他们知道这音乐是会完的。
我是中国人,喜欢喧哗吵闹,中国的锣鼓是不问情由,劈头劈脑打下来的,再吵些我也能够忍受,但是交响乐的攻势是慢慢来的,需要不少的时间把大喇叭小喇叭钢琴凡哑林一一安排布置,四下里埋伏起来,此起彼应,这样有计划的阴谋我害怕。
我第一次和音乐接触,是八九岁时候,母亲和姑姑刚回中国来,姑姑每天练习钢琴,伸出很小的手,手腕上紧匝着绒线衫的窄袖子,大红绒线里绞着细银丝。琴上的玻璃瓶里常常有花开着。琴上弹出来的,另有一个世界,可是并不是另一个世界,不过是墙上挂着一面大镜子,使这房间看上去更大一点,然而还是同样的斯文雅致的,装着热水汀的一个房间。
有时候我母亲也立在姑姑背后,手按在她肩上,“啦啦啦啦”吊嗓子。我母亲学唱,纯粹因为肺弱,医生告诉她唱歌于肺有益。无论什么调子,由她唱出来都有点像吟诗(她常常用拖长了的湖南腔背诵唐诗)。而且她的发音一来就比钢琴低半个音阶,但是她总是抱歉地笑起来,有许多娇媚的解释。
她的衣服是秋天的落叶的淡赭,肩上垂着淡赭的花球,永远有飘堕的姿势。
我总站在旁边听,其实我喜欢的并不是钢琴而是那种空气。我非常感动地说:“真羡慕呀!我要弹得这么好就好了!”
于是大人们以为我是罕有的懂得音乐的小孩,不能埋没了我的天才,立即送我去学琴。
母亲说:“既然是一生一世的事,第一要知道怎样爱惜你的琴。”琴键一个个雪白,没洗过手不能碰。每天用一块鹦哥绿绒布亲自揩去上面的灰尘。
我被带到音乐会里,预先我母亲再三告诫:“绝对不可以出声说话,不要让人家骂中国人不守秩序。”果然我始终沉默着,坐在位子上动也不动,也没有睡着。休息十分钟的时候,母亲和姑姑窃窃议论一个红头发的女人:“红头发真是使人为难的事呀!穿衣服很受限制了,一切的红色黄色都犯了冲,只有绿。红头发穿绿,那的确”在那灯光黄暗的广厅里,我找来找去看不见那红头发的女人,后来在汽车上一路想着,头发难道真有大红的么?很为困惑。
以后我从来没有自动地去听过音乐会,就连在夏夜的公园里,远远坐着不买票,享受着露天音乐厅的交响乐,我都不肯。
教我琴的先生是俄国女人,宽大的面颊上生着茸茸的金汗毛,时常夸奖我,容易激动的蓝色大眼睛里充满了眼泪,抱着我的头吻我。我客气地微笑着,记着她吻在什么地方,隔了一会才用手绢子去擦擦。到她家去总是我那老女佣领着我,我还不会说英文,不知怎样地和她话说得很多,连老女佣也常常参加谈话。有一个星期尾她到高桥游泳了回来,骄傲快乐地把衣领解开给我们看,粉红的背上晒塌了皮,虽然已经隔了一天,还有兴兴轰轰的汗味太阳味。客室的墙壁上挂满了暗沉沉的棕色旧地毯,安着绿漆纱门,每次出进都是她丈夫极有礼貌地替我们开门。我很矜持地,从来不向他看,因此几年来始终不知道他长得是什么样子,似乎是不见天日的阴白的脸,他太太教琴养家,他不做什么事。
后来我进了学校,学校里的琴先生时常生气,把琴谱往地下一掼,一掌打在手背上,把我的手横扫到钢琴盖上去,砸得骨节震痛。越打我越偷懒,对于钢琴完全失去了兴趣,应当练琴的时候坐在琴背后的地板上看小说。琴先生结婚之后脾气好了许多。她搽的粉不是浮在脸上——离着脸总有一寸远。松松地包着一层白粉,她竟向我笑了,说:“早!”但是我还是害怕,每天上课之前立在琴间门口等着铃响,总是浑身发抖,想到浴室里去一趟。
因为已经下了几年的工夫,仿佛投资开店,拿不出来了,弃之可惜,所以一直学了下去,然而后来到底不得不停止了。
可是一方面继续在学校里住读,常常要走过那座音乐馆,许多小房间,许多人在里面叮叮咚咚弹琴,纷纷的琴字有摇落,寥落的感觉,仿佛是黎明,下着雨,天永远亮不起来了,空空的雨点打在洋铁棚上,空得人心里难受。弹琴的偶尔踩动下面的踏板,琴字连在一起和成一片,也不过是大风把雨吹成了烟,风过处,又是滴滴嗒嗒稀稀朗朗的了。
弹着琴,又像在几十层楼的大厦里,急急走上仆人苦力推销员所用的后楼梯,灰色水泥楼梯,黑铁栏杆,两旁夹着灰色水泥墙壁,转角处堆着红洋铁桶与冬天没有气味的灰寒的垃圾。一路走上去,没遇见一个人;在那阴风惨惨的高房子里,只是往上走。
后来离钢琴的苦难渐渐远了,也还听了一些交响乐(大都是留声机上的,因为比较短)
,总嫌里面慷慨激昂的演说腔太重。倒是比较喜欢十八世纪的宫廷音乐,那些精致的minbuet,尖手尖脚怕碰坏了什么似的——的确那时候的欧洲人迷上了中国的瓷器,连房间*揖叨加么善骼醋觯椎孛杞穑浅o盖傻囊巫印n易钕不兜墓诺湟衾旨也皇抢寺傻谋炊喾一蛳舭睿词墙显绲陌秃铡0秃盏那硬19挥泄南饲桑挥忻硖闷裁挥杏12燮抢锩娴氖澜缡潜恐氐模从值眯挠k郑盒∧疚堇铮缴系墓抑拥梧“冢淮幽就肜锖妊蚰蹋慌饲w湃棺忧氚玻宦滩菰系挠兴枷胱诺呐q蛴朊挥兴枷氲陌自撇剩怀恋榈榈南苍么笊枚窠鹕慕峄榈闹印h缤赡氖锼档模*”上帝在他的天庭里,世间一切都好了。“
歌剧这样东西是贵重的,也止于贵重。歌剧的故事大都很幼稚,譬如像妒忌这样的原始的感情,在歌剧里也就是最简单的妒忌,一方面却用最复杂最文明的音乐把它放大一千倍来奢侈地表现着,因为不调和,更显得吃力。“大”不一定是伟大。而且那样的隆重的热情,那样的捶胸脯打手势的英雄,也讨厌。可是也有它伟大的时候——歌者的金嗓子在高压的音乐下从容上升,各种各样的乐器一个个惴惴慑服了;人在人生的风浪里突然站直了身子,原来他是很高很高的,眼色与歌声便在星群里也放光。不看他站起来,不知道他平常是在地上爬的。
外国的通俗音乐,我最不喜欢半新旧的,例如“一百零一支最好的歌”,带有十九世纪会客室的气息,黯淡,温雅,透不过气来——大约因为那时候时行束腰,而且大家都吃得太多,所以有一种饱闷的感觉。那里的悲哀不是悲哀而是惨沮不舒。“在黄昏”是一支情歌:“在黄昏,想起我的时候,不要记恨,亲爱的——”
听口气是端方的女子,多年前拒绝了男人,为了他的好,也为了她的好。以后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她一个人住着,一个人老了。虽然到现在还是理直气壮,同时却又抱歉着。这原是温柔可爱的,只是当中隔了多少年的慢慢的死与腐烂,使我们对于她那些过了时的逻辑起了反感。
苏格兰的民歌就没有那些逻辑,例如《萝门湖》,这支古老的歌前两年曾经被美国流行乐队拿去爵士化了,大红过一阵:我走低的路我与我真心爱的永远不会再相逢,在萝门湖美丽,美丽的湖边。“ ↑返回顶部↑
还有一次,浴室里的灯新加了防空罩,青黑的灯光照在浴缸面盆上,一切都冷冷地,白里发青发黑,镀上一层新的润滑,而且变得简单了,从门外望进去,完全像一张现代派的图画,有一种新的立体。我觉得是绝对不能够走进去的,然而真的走进去了。仿佛做到了不可能的事,高兴而又害怕,触了电似地微微发麻,马上就得出来。
总之,颜色这样东西,只有没颜落色的时候是凄惨的;但凡让人注意到,总是可喜的,使这世界显得更真实。
气味也是这样的。别人不喜欢的有许多气味我都喜欢,雾的轻微的霉气,雨打湿的灰尘,葱,蒜,廉价的香水。像汽油,有人闻见了要头昏,我却特意要坐在汽车夫旁边,或是走到汽车后面,等它开动的时候“布布布”放气。每年用汽油擦洗衣服,满房都是那清刚明亮的气息;我母亲从来不要我帮忙,因为我故意地把手脚放慢了,尽着汽油大量蒸发。
牛奶烧糊了,火柴烧黑了,那焦香我闻见了就觉得饿。油漆的气味,因为簇崭新,所以是积极奋发的,仿佛在新房子里过新年,清冷、干净,兴旺。火腿咸肉花生油搁得日子久,变了味,有一种“油哈”气,那个我也喜欢,使油更油得厉害,烂熟,丰盈,如同古时候的“米烂陈仓”。香港打仗的时候我们吃的菜都是椰子油烧的,有强烈的肥皂味,起初吃不惯要呕,后来发现肥皂也有一种寒香。战争期间没有牙膏,用洗衣服的粗肥皂擦牙齿我也不介意。气味总是暂时,偶尔的;长久嗅着,即使可能,也受不了。所以气味到底是小趣味。而颜色,有了个颜色就有在那里了,使人安心。颜色和气味的愉快性也许和这有关系。不像音乐,音乐永远是离开了它自己到别处去的,到哪里,似乎谁都不能确定,而且才到就已经过去了,跟着又是寻寻觅觅,冷冷清清。
我最怕的是凡哑林,水一般地流着,将人生紧紧把握贴恋着的一切东西都流了去了。胡琴就好得多,虽然也苍凉,到临了总像是北方人的“话又说回来了”,远兜远转,依然回到人间。
凡哑林上拉出的永远是“绝调”,回肠九转,太显明地赚人眼泪,是乐器中的悲旦。我认为戏里只能有正旦贴旦小旦之分而不应当有“悲旦”,“风骚泼旦”,“言论老生”。(民国初年的文明戏里有专门发表政治性演说的“言论老生”。)
凡哑林与钢琴合奏,或是三四人的小乐队,以钢琴与凡哑林为主,我也讨厌,零零落落,历碌不安,很难打成一片,结果就像中国人合作的画,画一个美人,由另一个人补上花卉,又一个人补上背景的亭台楼阁,往往没有情调可言。
大规模的交响乐自然又不同,那是浩浩荡荡五四运动一般地冲了来,把每一个人的声音都变了它的声音,前后左右呼啸嘁嚓的都是自己的声音,人一开口就震惊于自己的声音的深宏远大;又像在初睡醒的时候听见人向你说话,不大知道是自己说的还是人家说的,感到模糊的恐怖。
然而交响乐,因为编起来太复杂,作曲者必须经过艰苦的训练,以后往往就沉溺于训练之中,不能自拔。所以交响乐常有这个毛病:格律的成份过多。为什么隔一阵子就要来这么一套?——乐队突然紧张起来,埋头咬牙,进入决战最后阶段,一鼓作气,再鼓三鼓,立志要把全场听众扫数肃清铲除消灭。而观众只是默默抵抗着,都是上等人,有高级的音乐修养,在无数的音乐会里坐过的;根据以往的经验,他们知道这音乐是会完的。
我是中国人,喜欢喧哗吵闹,中国的锣鼓是不问情由,劈头劈脑打下来的,再吵些我也能够忍受,但是交响乐的攻势是慢慢来的,需要不少的时间把大喇叭小喇叭钢琴凡哑林一一安排布置,四下里埋伏起来,此起彼应,这样有计划的阴谋我害怕。
我第一次和音乐接触,是八九岁时候,母亲和姑姑刚回中国来,姑姑每天练习钢琴,伸出很小的手,手腕上紧匝着绒线衫的窄袖子,大红绒线里绞着细银丝。琴上的玻璃瓶里常常有花开着。琴上弹出来的,另有一个世界,可是并不是另一个世界,不过是墙上挂着一面大镜子,使这房间看上去更大一点,然而还是同样的斯文雅致的,装着热水汀的一个房间。
有时候我母亲也立在姑姑背后,手按在她肩上,“啦啦啦啦”吊嗓子。我母亲学唱,纯粹因为肺弱,医生告诉她唱歌于肺有益。无论什么调子,由她唱出来都有点像吟诗(她常常用拖长了的湖南腔背诵唐诗)。而且她的发音一来就比钢琴低半个音阶,但是她总是抱歉地笑起来,有许多娇媚的解释。
她的衣服是秋天的落叶的淡赭,肩上垂着淡赭的花球,永远有飘堕的姿势。
我总站在旁边听,其实我喜欢的并不是钢琴而是那种空气。我非常感动地说:“真羡慕呀!我要弹得这么好就好了!”
于是大人们以为我是罕有的懂得音乐的小孩,不能埋没了我的天才,立即送我去学琴。
母亲说:“既然是一生一世的事,第一要知道怎样爱惜你的琴。”琴键一个个雪白,没洗过手不能碰。每天用一块鹦哥绿绒布亲自揩去上面的灰尘。
我被带到音乐会里,预先我母亲再三告诫:“绝对不可以出声说话,不要让人家骂中国人不守秩序。”果然我始终沉默着,坐在位子上动也不动,也没有睡着。休息十分钟的时候,母亲和姑姑窃窃议论一个红头发的女人:“红头发真是使人为难的事呀!穿衣服很受限制了,一切的红色黄色都犯了冲,只有绿。红头发穿绿,那的确”在那灯光黄暗的广厅里,我找来找去看不见那红头发的女人,后来在汽车上一路想着,头发难道真有大红的么?很为困惑。
以后我从来没有自动地去听过音乐会,就连在夏夜的公园里,远远坐着不买票,享受着露天音乐厅的交响乐,我都不肯。
教我琴的先生是俄国女人,宽大的面颊上生着茸茸的金汗毛,时常夸奖我,容易激动的蓝色大眼睛里充满了眼泪,抱着我的头吻我。我客气地微笑着,记着她吻在什么地方,隔了一会才用手绢子去擦擦。到她家去总是我那老女佣领着我,我还不会说英文,不知怎样地和她话说得很多,连老女佣也常常参加谈话。有一个星期尾她到高桥游泳了回来,骄傲快乐地把衣领解开给我们看,粉红的背上晒塌了皮,虽然已经隔了一天,还有兴兴轰轰的汗味太阳味。客室的墙壁上挂满了暗沉沉的棕色旧地毯,安着绿漆纱门,每次出进都是她丈夫极有礼貌地替我们开门。我很矜持地,从来不向他看,因此几年来始终不知道他长得是什么样子,似乎是不见天日的阴白的脸,他太太教琴养家,他不做什么事。
后来我进了学校,学校里的琴先生时常生气,把琴谱往地下一掼,一掌打在手背上,把我的手横扫到钢琴盖上去,砸得骨节震痛。越打我越偷懒,对于钢琴完全失去了兴趣,应当练琴的时候坐在琴背后的地板上看小说。琴先生结婚之后脾气好了许多。她搽的粉不是浮在脸上——离着脸总有一寸远。松松地包着一层白粉,她竟向我笑了,说:“早!”但是我还是害怕,每天上课之前立在琴间门口等着铃响,总是浑身发抖,想到浴室里去一趟。
因为已经下了几年的工夫,仿佛投资开店,拿不出来了,弃之可惜,所以一直学了下去,然而后来到底不得不停止了。
可是一方面继续在学校里住读,常常要走过那座音乐馆,许多小房间,许多人在里面叮叮咚咚弹琴,纷纷的琴字有摇落,寥落的感觉,仿佛是黎明,下着雨,天永远亮不起来了,空空的雨点打在洋铁棚上,空得人心里难受。弹琴的偶尔踩动下面的踏板,琴字连在一起和成一片,也不过是大风把雨吹成了烟,风过处,又是滴滴嗒嗒稀稀朗朗的了。
弹着琴,又像在几十层楼的大厦里,急急走上仆人苦力推销员所用的后楼梯,灰色水泥楼梯,黑铁栏杆,两旁夹着灰色水泥墙壁,转角处堆着红洋铁桶与冬天没有气味的灰寒的垃圾。一路走上去,没遇见一个人;在那阴风惨惨的高房子里,只是往上走。
后来离钢琴的苦难渐渐远了,也还听了一些交响乐(大都是留声机上的,因为比较短)
,总嫌里面慷慨激昂的演说腔太重。倒是比较喜欢十八世纪的宫廷音乐,那些精致的minbuet,尖手尖脚怕碰坏了什么似的——的确那时候的欧洲人迷上了中国的瓷器,连房间*揖叨加么善骼醋觯椎孛杞穑浅o盖傻囊巫印n易钕不兜墓诺湟衾旨也皇抢寺傻谋炊喾一蛳舭睿词墙显绲陌秃铡0秃盏那硬19挥泄南饲桑挥忻硖闷裁挥杏12燮抢锩娴氖澜缡潜恐氐模从值眯挠k郑盒∧疚堇铮缴系墓抑拥梧“冢淮幽就肜锖妊蚰蹋慌饲w湃棺忧氚玻宦滩菰系挠兴枷胱诺呐q蛴朊挥兴枷氲陌自撇剩怀恋榈榈南苍么笊枚窠鹕慕峄榈闹印h缤赡氖锼档模*”上帝在他的天庭里,世间一切都好了。“
歌剧这样东西是贵重的,也止于贵重。歌剧的故事大都很幼稚,譬如像妒忌这样的原始的感情,在歌剧里也就是最简单的妒忌,一方面却用最复杂最文明的音乐把它放大一千倍来奢侈地表现着,因为不调和,更显得吃力。“大”不一定是伟大。而且那样的隆重的热情,那样的捶胸脯打手势的英雄,也讨厌。可是也有它伟大的时候——歌者的金嗓子在高压的音乐下从容上升,各种各样的乐器一个个惴惴慑服了;人在人生的风浪里突然站直了身子,原来他是很高很高的,眼色与歌声便在星群里也放光。不看他站起来,不知道他平常是在地上爬的。
外国的通俗音乐,我最不喜欢半新旧的,例如“一百零一支最好的歌”,带有十九世纪会客室的气息,黯淡,温雅,透不过气来——大约因为那时候时行束腰,而且大家都吃得太多,所以有一种饱闷的感觉。那里的悲哀不是悲哀而是惨沮不舒。“在黄昏”是一支情歌:“在黄昏,想起我的时候,不要记恨,亲爱的——”
听口气是端方的女子,多年前拒绝了男人,为了他的好,也为了她的好。以后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她一个人住着,一个人老了。虽然到现在还是理直气壮,同时却又抱歉着。这原是温柔可爱的,只是当中隔了多少年的慢慢的死与腐烂,使我们对于她那些过了时的逻辑起了反感。
苏格兰的民歌就没有那些逻辑,例如《萝门湖》,这支古老的歌前两年曾经被美国流行乐队拿去爵士化了,大红过一阵:我走低的路我与我真心爱的永远不会再相逢,在萝门湖美丽,美丽的湖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