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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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是假的。”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的人的肩膀。
  这两部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
  收在这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致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
  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
  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
  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赢得红楼梦魇名。
  (一九七六年)
  《张看》自序珍珠港事变两年前,我同炎樱刚进港大,有一天她说她父亲有个老朋友请她看电影,叫我一块去。我先说不去,她再三说,“没什么,不过是我父亲从前的一个老朋友,生意上也有来往的。打电话来说听见摩希甸的女儿来了,一定要见见。”单独请看电影,似乎无论中外都觉得不合适。也许旧式印度人根本不和女性来往,所以没有这些讲究。也许还把她当小孩看待。是否因此要我陪着去,我也没问。
  是中环一家电影院,香港这一个类型的古旧建筑物有点像影片中的早期澳洲式,有一种阴暗污秽大而无当的感觉,相形之下街道相当狭窄拥挤。大广告牌上画的仿佛是流血的大场面,乌七八糟,反正不是想看的片子,也目不暇给。门口已经有人迎了上来,高大的五十多岁的人,但是瘦得只剩下个框子。穿着一套泛黄的白西装,一二十年前流行,那时候已经绝迹了的。整个像毛姆小说里流落远东或南太平洋的西方人,肤色与白头发全都是泛黄的脏白色,只有一双缠满了血丝的麻黄大眼睛像印度人。
  炎樱替我介绍,说:“希望你不介意她陪我来。”不料他忽然露出非常窘的神气,从口袋里掏出两张戏票向她手里一塞,只咕哝了一声“你们进去”,匆匆地就往外走。
  “不不,我们去补张票,你不要走,”炎樱连忙说。“潘那矶先生!不要走!”
  我还不懂是怎么回事。他只摆了摆手,临走又想起了什么,把手里一只纸包又往她手里一塞。
  她都有点不好意思,微笑低声解释:“他带的钱只够买两张票。”打开纸包,见是两块浸透加糖鸡蛋的煎面包,用花花绿绿半透明的面包包装纸包着,外面的黄纸袋还沁出油渍来。
  我们只好进去。是楼上的票,最便宜的最后几排。老式电影院,楼上既大又坡斜得厉害,真还没看见过这样险陡的角度。在昏黄的灯光中,跟着领票员爬山越岭上去,狭窄的梯级走道,钉着麻袋式棕草地毯。往下一看,密密麻麻的楼座扇形展开,“地陷东南”似的倾塌下去。下缘一线栏杆拦住,悬空吊在更低的远景上,使人头晕。坐了下来都怕跌下去,要抓住座位扶手。开映后,银幕奇小,看不清楚,听都听不大见。在黑暗中她递了块煎面包给我,拿在手里怕衣裳上沾上油,就吃起来,味道不错,但是吃着很不是味。吃完了,又忍耐着看了会电影,都说:“走吧,不看了。”
  她告诉我那是个帕西人(parsee)——祖籍波斯的印度拜火教徒——从前生意做得很大。她小时候住在香港,有个麦唐纳太太,本来是广东人家养女,先跟了个印度人,第三次与人同居是个苏格兰人麦唐纳,所以自称麦唐纳太太,有许多孩子。跟这帕西人也认识,常跟他闹着要给他做媒,又硬要把大女儿嫁给他。他也是喜欢宓妮,那时候宓妮十五岁,在学校读书,不肯答应。她母亲骑在她身上打,硬逼着嫁了过去,二十二岁就离婚,有一个儿子,不给他,也不让见面。他就喜欢这儿子,从此做生意倒霉,越来越蚀本。宓妮在洋行做事,儿子有十九岁了,跟她像姊妹兄弟一样。
  有一天宓妮请炎樱吃饭,她又叫我一块去。在一个广东茶楼午餐,第一次吃到菊花茶,搁糖。宓妮看上去二三十岁,穿着洋服,中等身材,体态轻盈,有点深目高鼻,薄嘴唇,非常像我母亲。一顿饭吃完了,还是觉得像。炎樱见过我母亲,我后来问她是不是像,她也说“是同一个典型”,大概没有我觉得像。
  我母亲也是被迫结婚的,也是一有了可能就离了婚。我从小一直听见人说她像外国人,头发也不大黑,肤色不白,像拉丁民族。她们家是明朝从广东搬到湖南的,但是一直守旧,看来连娶妾也不会娶混血儿。我弟弟像她,除了白。中国人那样的也有,似乎华南之外还有华东沿海一直北上,还有西北西南。这本集子里《谈看书》,大谈人种学,尤其是史前白种人在远东的踪迹,也就是纳罕多年的结果。
  港战后我同炎樱都回到上海,在她家里见到麦唐纳太太,也早已搬到上海来了,仿佛听说囤货做点生意。她生得高头大马,长方脸薄施脂粉,穿着件小花布连衫裙,腰身粗了也仍旧坚实,倒像有一种爽利的英国女人,唯一的东方风味是漆黑的头发光溜溜梳个小扁髻,真看不出是六十多岁的人。有时候有点什么事托炎樱的父亲,嗓音微哑,有说有笑的,眼睛一眯,还带点调情的意味。
  炎樱说宓妮再婚,嫁了她儿子的一个朋友汤尼,年纪比她小,三个人在一起非常快乐。
  我看见他们三个人在一个公众游泳池的小照片,两个青年都比较像中国人。我没问,但是汤尼总也是他们这第三世界的人——在中国的欧美人与中国人之外的一切杂七咕咚的人,白俄又在外。
  麦唐纳太太母女与那帕西人的故事在我脑子里也潜伏浸润了好几年,怎么写得那么糟,写了半天还没写到最初给我印象很深的电影院的一小场戏,已经写不下去,只好自动腰斩。
  同一时期又有一篇《创世纪》写我的祖姨母,只记得比《连环套》更坏。她的孙女与耀救恋爱,大概没有发展下去,预备怎样,当时都还不知道,一点影子都没有,在我这专门爱写详细大纲的人,也是破天荒。自己也知道不行,也腰斩了。战后出《传奇增订本》,没收这两篇。从大陆出来,也没带出来,再也没想到三十年后阴魂不散,会又使我不得不在这里作交代。
  去年唐文标教授在加州一个大学图书馆里发现四十年间上海的一些旧杂志,上面刊有我这两篇未完的小说与一篇短文,影印了下来,来信征求我的同意重新发表。内中那篇短文《姑姑语录》是我忘了收入散文集《流言》。那两篇小说三十年不见,也都不记得了,只知道坏。非常头痛,踌躇了几星期后,与唐教授通了几次信,听口气绝对不可能先寄这些影印的材料给我过目一下。明知这等于古墓里掘出的东西,一经出土,迟早会面世,我最关心的是那两个半截小说被当作完整的近著发表,不如表示同意,还可以有机会解释一下。因此我同意唐教授将这些材料寄出去,刊物由他决定。一方面我写了一段简短的前言,说明这两篇小说未完的原因,《幼狮文艺》登在《连环套》前面。《文季》刊出《创世纪》后也没有寄一本给我,最近才看到,前面也有删节了的这篇前言。
  《幼狮文艺》寄《连环套》清样来让我自己校一次,三十年不见,尽管自以为坏,也没想到这样恶劣,通篇胡扯,不禁骇笑。一路看下去,不由得一直龇牙咧嘴做鬼脸,皱着眉咬着牙笑,从齿缝里迸出一声拖长的“eeeeee!”(用“噫”会被误认为叹息,“咦”
  又像惊讶,都不对)连牙齿都寒飕飕起来,这才尝到“齿冷”的滋味。看到霓喜去支店探望店伙情人一节,以为行文至此,总有个什么目的,看完了诧异地对自己说:“就这样算了?”要想探测写这一段的时候的脑筋竟格格不入进不去,一片空白,感到一丝恐怖。当时也是因为编辑拉稿,前一个时期又多产。各人情形不同,不敢说是多产的教训,不过对于我是个教训。这些年来没写出更多的《连环套》,始终自视为消极的成绩。
  这两篇东西重新出现后,本来绝对不想收入集子,听见说盗印在即,不得已还是自己出书,至少可以写篇序说明这两篇小说未完,是怎么回事。抢救下两件破烂,也实在啼笑皆非。
  (一九七六年)
  《惘然记》序北宋有一幅《校书图》,画一个学者一手持纸卷,一手拿着个小物件——看不清楚是簪子还是文具——在搔头发,仿佛踌躇不决。下首有个僮儿托盘送茶来。背景是包公案施公案插图中例有的,坐堂的官员背后的两折大屏风,上有朝服下缘的海涛图案。看上去他环境优裕。他校的书也许我们也不怎么想看。但是有点出人意表地,他赤着脚,地下两只鞋一正一反,显然是两脚互相搓抹着褪下来的,立刻使我想起南台湾两个老人脱了鞋坐在矮石墙上拉弦琴的照片,不禁悠然微笑。作为图画,这张画没有什么特色,脱鞋这小动作的意趣是文艺性的,极简单扼要地显示文艺的功用之一:让我们能接近否则无法接近的人。
  在文字的沟通上,小说是两点之间最短的距离。就连最亲切的身边散文,是对熟朋友的态度,也总还要保持一点距离。只有小说可以不尊重隐私权。但是并不是窥视别人,而是暂时或多或少地认同,像演员沉浸在一个角色里,也成为自身的一次经验。
  写反面人物,是否不应当进入内心,只能站在外面骂,或加以丑化?时至今日,现代世界名著大家都相当熟悉,对我们自己的传统小说的精深也有新的认识,正在要求成熟的作品,要求深度的时候,提出这样的问题该是多余的。但是似乎还是有在此一提的必要。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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