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如果的事(1 / 2)
五个人围着餐桌坐了下来,路初在坐正中间,她朝左右两边神色各异的四个男人看了一圈,斟酌了片刻开口道:“你们还是回去吧,我没有跟你们回国的想法……”
路初的神情是难得一见的认真,她带着恬静的笑容,像一个早早准备好了说辞决定告别的人,知道了装傻逃避不能解决问题,她应该跟他们好好说再见。
“迟暮,虽然我早就已经不是从前的夏怡了,但最近几次sh's的美术展,我这个无名画家也有些名气了,我留给你的那些画也可以卖不少钱。”
有时候路初会想,如果回到当初,父亲没有抄袭尉迟暮的画就好了,在自己江郎才尽的时候隐退,把精力放在培养学生身上,他也可以把失去父母的尉迟暮带回夏家,让当初那个夏怡陪着他,帮他找回灵感。
然后因为才华而早早出名的尉迟暮,或许可以带着一身光芒出现在那个夏怡面前,以他一贯温柔的语气向她告白,他们也许真的可以幸福地在一起。
这样的话,夏家还在,父母还在,尉迟暮不用遭受老师的背叛,当初的夏怡也不会变成路初了吧。
“安以光,你不要忘了我们是怎么认识的,还有你的梦想是什么。你知道的吧,我最讨厌你因为我而打乱你原本的人生。”
路初常常会回想起夏家出事,她独自一人面对这个世界的时候,她带着渺茫的奢望向安以光伸出手的时候,其实没有想到他会回握住自己,毕竟他们对于彼此来说都还只能算是陌生人。
那时候的路初是恨着这个世界,也恨着自己的,甚至在飞往英国的航班上,她都希望干脆发生一场事故好了。
等见到了安以光,她便将自己全副武装了起来,明明是家破人亡,她却好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一样,甚至变得开朗活泼起来。
但是人生中第一次笑得甜蜜的路初,却对这个世界怀抱着最大的冷漠,直到她看见安以光眼里的心疼,才觉得自己的心脏也疼痛起来。全世界的恶意也不能将路初击倒,可是那样干净的眼睛里,因为她而生出的心疼,却将她轻松击溃了。
在路初还是夏怡的时候,因为父母常年在世界各地奔走,她的思维又和常人不太一样,于是患上了社交障碍。在创作遭遇瓶颈的无数个夜晚,除了空荡荡的房间,就是游戏里的安以光陪着她。
夏家出事而安以光向路初伸出手的时候,对她来说,就好像她已经站在了楼顶的边缘,一只脚已经踏出去了,然后就在那一个瞬间,安以光从身后拉住了她。
安以光对路初来说是这样的存在,于是在那个醉酒的夜晚,路初想着,就把自己交给他吧,反正现在来说也没什么重要的,就当做对他的谢礼,和对自己那一闪而过的心动的扼杀。
路初知道,她不爱自己,当然也就没有能力爱别人,所以她想要做的事,不能扯上安以光,因为他还要追逐自己的梦想。
“陆总,我算了一下,违约费嘛,只要我倾家荡产了,还是出得起的!对了……我听说美术馆闭馆了,其实那个拍卖慈善会很有意义的嘛,干嘛闭馆呢……”
路初至今还记得在英国的那个晚会上第一眼看见陆时的时候,他虽然冷着一张脸,却英俊得要命,在人群中很耀眼。路初从来没见过如此适合穿西装的男人,那也就能看出,他是有多么适合游走在商业圈的顶端。
于是路初瞬间就确定了,陆时就是她需要的人,他们便有了那个交易,最后也确实没有让彼此失望。
虽然是因为合约,不过路初确实是陆时身边待得最久的女人,也就是因为在一起了很久,于是路初慢慢知道了一些关于陆时的事。
那是光鲜亮丽的陆氏集团继承人背后,不为人知的秘密。陆时的亲生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因为陆父出轨而被陆父踹掉了,然后很快陆父就迎娶了陆时的继母,还给他生了两个弟弟。
陆父禁止陆时跟他的亲生母亲见面,对陆时也吝啬关爱,于是在那个在陆时心里已经支离破碎的陆家,陆时经常受到欺负和侮辱。
陆时就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了,不知道是不是上天眷顾,继母的两个儿子在商业经营方面竟然没有一点天赋,这个时候,陆父才终于把注意力放到了早已做出了成绩的陆时身上。
为了让陆时继承陆氏集团,陆父跟继母离了婚,把陆时的亲生母亲又娶了回来,于是陆时为了守住属于自己的东西,守住母亲的地位,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活得异常辛苦。
陆时向来浅眠、少眠,于是在他竟然习惯了有路初睡在身边后,无数个与路初同床共枕的夜晚,在她睡着后,他会在她耳边说起他的事,或许只是自己一个人憋了太久,需要倾诉。
陆时说路初跟他很像,都把自己层层伪装起来,装作很坚强无事发生的样子,其实内心早已经千疮百孔。
陆时不知道,路初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没有立刻睡着,听到了他的独白后,便每一次都强撑着精神不让自己入睡,直到听他说完所有的话。
那个时候的陆时,跟平时都不一样,语气带着落寞,甚至还有痛苦,那时路初才知道,原来陆时不是一直都那么厉害,他也会有脆弱的时刻,只不过那个时刻实在太短太短。
然后渐渐的,路初发现自己对陆时的心境有了变化,而陆时对她的态度也慢慢有了微妙的改变,路初吓了一跳,于是决定要速战速决,赶快结束跟陆时的合约。
在很多个瞬间,路初都很害怕,害怕自己会沉沦在陆时的眼神中,然后恬不知耻地爱上他,爱上一个不可能的人。
“顾已皓……火灾的时候你救了我一命,我很感激你,不过我可没忘记当初顾家退婚的事,那可是相当于我站在悬崖的边上你还推了我一把,所以咱们就算扯平了,明白吗!” ↑返回顶部↑
路初的神情是难得一见的认真,她带着恬静的笑容,像一个早早准备好了说辞决定告别的人,知道了装傻逃避不能解决问题,她应该跟他们好好说再见。
“迟暮,虽然我早就已经不是从前的夏怡了,但最近几次sh's的美术展,我这个无名画家也有些名气了,我留给你的那些画也可以卖不少钱。”
有时候路初会想,如果回到当初,父亲没有抄袭尉迟暮的画就好了,在自己江郎才尽的时候隐退,把精力放在培养学生身上,他也可以把失去父母的尉迟暮带回夏家,让当初那个夏怡陪着他,帮他找回灵感。
然后因为才华而早早出名的尉迟暮,或许可以带着一身光芒出现在那个夏怡面前,以他一贯温柔的语气向她告白,他们也许真的可以幸福地在一起。
这样的话,夏家还在,父母还在,尉迟暮不用遭受老师的背叛,当初的夏怡也不会变成路初了吧。
“安以光,你不要忘了我们是怎么认识的,还有你的梦想是什么。你知道的吧,我最讨厌你因为我而打乱你原本的人生。”
路初常常会回想起夏家出事,她独自一人面对这个世界的时候,她带着渺茫的奢望向安以光伸出手的时候,其实没有想到他会回握住自己,毕竟他们对于彼此来说都还只能算是陌生人。
那时候的路初是恨着这个世界,也恨着自己的,甚至在飞往英国的航班上,她都希望干脆发生一场事故好了。
等见到了安以光,她便将自己全副武装了起来,明明是家破人亡,她却好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一样,甚至变得开朗活泼起来。
但是人生中第一次笑得甜蜜的路初,却对这个世界怀抱着最大的冷漠,直到她看见安以光眼里的心疼,才觉得自己的心脏也疼痛起来。全世界的恶意也不能将路初击倒,可是那样干净的眼睛里,因为她而生出的心疼,却将她轻松击溃了。
在路初还是夏怡的时候,因为父母常年在世界各地奔走,她的思维又和常人不太一样,于是患上了社交障碍。在创作遭遇瓶颈的无数个夜晚,除了空荡荡的房间,就是游戏里的安以光陪着她。
夏家出事而安以光向路初伸出手的时候,对她来说,就好像她已经站在了楼顶的边缘,一只脚已经踏出去了,然后就在那一个瞬间,安以光从身后拉住了她。
安以光对路初来说是这样的存在,于是在那个醉酒的夜晚,路初想着,就把自己交给他吧,反正现在来说也没什么重要的,就当做对他的谢礼,和对自己那一闪而过的心动的扼杀。
路初知道,她不爱自己,当然也就没有能力爱别人,所以她想要做的事,不能扯上安以光,因为他还要追逐自己的梦想。
“陆总,我算了一下,违约费嘛,只要我倾家荡产了,还是出得起的!对了……我听说美术馆闭馆了,其实那个拍卖慈善会很有意义的嘛,干嘛闭馆呢……”
路初至今还记得在英国的那个晚会上第一眼看见陆时的时候,他虽然冷着一张脸,却英俊得要命,在人群中很耀眼。路初从来没见过如此适合穿西装的男人,那也就能看出,他是有多么适合游走在商业圈的顶端。
于是路初瞬间就确定了,陆时就是她需要的人,他们便有了那个交易,最后也确实没有让彼此失望。
虽然是因为合约,不过路初确实是陆时身边待得最久的女人,也就是因为在一起了很久,于是路初慢慢知道了一些关于陆时的事。
那是光鲜亮丽的陆氏集团继承人背后,不为人知的秘密。陆时的亲生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因为陆父出轨而被陆父踹掉了,然后很快陆父就迎娶了陆时的继母,还给他生了两个弟弟。
陆父禁止陆时跟他的亲生母亲见面,对陆时也吝啬关爱,于是在那个在陆时心里已经支离破碎的陆家,陆时经常受到欺负和侮辱。
陆时就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了,不知道是不是上天眷顾,继母的两个儿子在商业经营方面竟然没有一点天赋,这个时候,陆父才终于把注意力放到了早已做出了成绩的陆时身上。
为了让陆时继承陆氏集团,陆父跟继母离了婚,把陆时的亲生母亲又娶了回来,于是陆时为了守住属于自己的东西,守住母亲的地位,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活得异常辛苦。
陆时向来浅眠、少眠,于是在他竟然习惯了有路初睡在身边后,无数个与路初同床共枕的夜晚,在她睡着后,他会在她耳边说起他的事,或许只是自己一个人憋了太久,需要倾诉。
陆时说路初跟他很像,都把自己层层伪装起来,装作很坚强无事发生的样子,其实内心早已经千疮百孔。
陆时不知道,路初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没有立刻睡着,听到了他的独白后,便每一次都强撑着精神不让自己入睡,直到听他说完所有的话。
那个时候的陆时,跟平时都不一样,语气带着落寞,甚至还有痛苦,那时路初才知道,原来陆时不是一直都那么厉害,他也会有脆弱的时刻,只不过那个时刻实在太短太短。
然后渐渐的,路初发现自己对陆时的心境有了变化,而陆时对她的态度也慢慢有了微妙的改变,路初吓了一跳,于是决定要速战速决,赶快结束跟陆时的合约。
在很多个瞬间,路初都很害怕,害怕自己会沉沦在陆时的眼神中,然后恬不知耻地爱上他,爱上一个不可能的人。
“顾已皓……火灾的时候你救了我一命,我很感激你,不过我可没忘记当初顾家退婚的事,那可是相当于我站在悬崖的边上你还推了我一把,所以咱们就算扯平了,明白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