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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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之秋华,圣儒安康,蜀国自太初君上复国以来,为表祈祷天下宁定山河永固的诚心,亲选定吉日为秋华节季,也正是秋收丰食的时间,既是百姓收入丰沛,也是国家收入充足的好日子,便是民间也要烧艾碎,点焚香,杀猪宰羊吃酒,结灯起炮以庆典,而对于朝廷而言,开坛祭法历来都是国之重典之一,外加内外宗室跟各地重臣都需要亲派人到邯炀参与典庆,声势十分浩大。
  其实这一届秋华宴也有点特殊,因为短短几个月就折损了两位皇子,如今太子之位将定,蜀王也刚大病初愈,天下宗室群臣本就需要表态,于是这次秋华宴办得十分浓重,各地宗室能来的几乎都提前一个月来了,邯炀内诸多华贵门庭一时人居极满,也提前彼此走访,但多是女眷,男子并不热络,因为要避嫌。
  既是女眷的事儿,如今最热的无非两个女人,一是清河郡主,一个就是赵锦瑟。
  清河郡主不必说,没跟诸多皇子牵扯之前就已是蜀国贵女中数一数二的存在,貌美清华,绝世之姿,如今更是未来的太子妃跟国后。
  至于赵锦瑟....
  “本是商女,但胜在聪明争气,年纪轻轻就登科进榜,后入女司后连承办大案,莫说在宗室内颇得赞誉,就是在清流名仕跟民间百姓之中也广受好评,这样的人,还是傅东离的妻子,这样的人马虎不得,必要好生结交,便是结交不了也不要结怨。”
  有几位消息灵通的世家夫人正在耳提面命提醒自己的女儿们,万万不要跟赵锦瑟结怨,一是因为后者是女司出身,说真的,单科举就可见其脑力,外加能断案审讯,那脑子跟心机就不是她们娇养出来的贵女们可比的,若是这些贵女满脑门子傲气得罪人,那必然要吃亏,而吃亏后,不说赵锦瑟现在是傅东离那狠人的妻子,就是她自己就是女司高官,还有长公主一脉相护,别人就动不得她。
  被叮嘱的贵女们但凡有点脑子也知道最近一年邯炀死的人委实不少,多多少少都跟这两夫妻牵扯上,所以这两人在她们眼里就跟洪水猛兽差不多,哪里还敢得罪,因此满口应下。
  但也有少数一些在外消息不灵通的,自持世家贵女,来了这繁华的邯炀见识了,便颇留恋,一时意气难收,彼此之间颇有矛盾,但好在只是女眷,闹也就上不得台面,诸多世家也就未加留意,直到秋华宴那天....
  秋华宴不分男女席,但非官名诰命不得上正殿席,在外院子另开了百花席跟千木席,专为非官僚跟诰命夫人们带来的女眷跟子弟准备的,左右两翼中正殿,也是体统。
  赵锦瑟是在正殿席之中的,还挨着长公主坐。
  按理说长公主席位很靠前的,仅次于帝后,但她不耐烦那些宗室烦她,就让人以官身安排位置,女官这边就算为首,也只在文武百官里面中流,也就刚好跟下属赵锦瑟混了一起。
  这宴席上歌舞升平,官僚们觥筹交错,君王皇子一派和气,看起来真真好,惹得赵锦瑟都差点以为一个月前那一夜的凶险都是梦似的。
  长公主大概也知道一点风声,但她不问,待赵锦瑟如旧,此时轻饮着一杯鹿酒,眉眼安慈,跟那些面上安乐心里忧虑的宗室们截然不同,不过她倒是察觉到赵锦瑟这小丫头有点心思不宁。
  不宁到喝了两杯酒。
  “才成婚没多久的姑娘,就别喝多了。”长公主伸手夺下赵锦瑟为躲避其他人揣度目光端起的酒杯,赵锦瑟面上悻悻,嘀咕:“都嫁人了还姑娘呢,殿下莫不是在逗我?”
  长公主挑眉,淡淡道:“老姑娘。”
  赵锦瑟:“...”
  殿下你好坏啊!
  一把年纪了还喜欢怼人的长公主此生就是恣意的,摆了个舒服点的姿势,说道:“若是娇宠的,嫁人前还是嫁人后都无区别,左不过换个男人疼自己罢了,自然还是姑娘家。”
  这话颇有些离经叛道,但自古皇室公主多骄傲,当年渊帝一统诸国开创盛世,其同父同母的嫡公主还亲自带病打仗呢,而且威名赫赫,便是如此强横的女子,听说她的夫君也拿她当姑娘宠着爱着,行军打仗都一路陪着,相互扶持,从未要求她解兵甲归后宅。
  那就是真正的疼爱了。
  当然了,被娇宠的公主有骄傲的本强,世家闺女却少有如意的,更别说赵锦瑟这样的商女。
  不过也是往昔,如今大不一样。
  “我喜欢这番话。”被傅东离宠着随爱好入女司创事业的赵锦瑟面上颇有喜色,一扫之前的烦闷。
  “不过我的酒量还行,一两杯醉不倒我。”
  “我又不是怕你醉倒。”长公主眸色深意,轻瞥了下对面百官中其一,“不过怕是你的郎君巴不得你半醉半醒吧,闺房之乐嘛。”
  赵锦瑟差点喷了,一双眼朦胧似水,似嗔似羞,又带着几分同道之人的狡黠妩媚,长公主一看暗自啧啧,难怪那禁欲寡性的傅小子见着她跟多年没吃肉的狼似的。
  “得了,你在这也不安生,年纪小,还是去百花席那边,正好清河也在那边,你去陪陪她,不过先换了衣服,你这身官服过去不合适。”
  一群女人里面穿一身官服,挺吓人的,不利于她融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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