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2 / 4)
…………
柳莳音捂住红透的小脸,发足狂奔。
明明是寒冬,雪融寒气入骨,她却周身血液翻滚,如置沸水之鼎。
跑到曲水畔的柳树下,她背靠树干,大口喘气,心底满是做了坏事的紧张和得意。
她搓揉着冻得麻木的手指,笑容自内而外散发出欢畅之意——他武功如此之好,轻功更是高明,既没躲我,也没推开我!他肯定喜欢我!肯定!嘻嘻!
作者有话要说:
【南柳vs柳莳音】的番外就到这儿了~
三次元事情多,有点卡文,让大家久等了,很抱歉,希望大家喜欢这一对噢!
特别鸣谢:
萌蛋蛋扔了3个地雷
鲨鱼也会哭扔了1个地雷
读者“住在彼岸”,灌溉营养液 +5
谢谢你们的陪伴,笔芯╮ ( ̄ 3 ̄) ╭
第99章 番外四
天佑二十四年末, 长宁镇。
花木繁茂,如霜雪落于枝头,微风抖落细碎花瓣, 不经意飘在魏紫的发梢上。
天然清丽的面容描黛点朱, 使得她比平日里更精神些。她身穿灰紫色对襟长衫, 鸦发细致挽了朝云近香髻, 银簪镶了块通透翠玉,日影之下, 如有湖水徜徉。
她莲步轻移,领着手捧竹托盘的巧儿,信步穿过东苑侧门。
守卫笑迎:“魏掌柜,快请进,王爷派人问过您好几回了。”
魏紫脸上一热, 尴尬而笑:“有劳侍卫大哥通传。”
秦茉嫁到杭州已有小半年,因挂念留守长宁镇的魏紫, 每隔一段时日,便携同夫婿回秦园小住。小豌豆时而留在镇上,时而跟随秦茉,到哪儿皆被捧在手心, 日子过得逍遥自在。
最初, 魏紫没有寂寞的机会,只因越王像和秦茉商量好了似的,每次总能掐准容非夫妇不在,带一队人马来长宁镇溜达, 美其名曰“秦家东苑住习惯了”。
他有时待个三五天, 也曾试过住了整整一月。
一来二往,越王之心, 镇民皆知——他相中秦家那一过门就没了丈夫的俏寡妇。
说来也怪,他借住也好,租住也罢,可他在东苑日常批阅公文,时不时亲自做些点心,命人送去给魏紫和小豌豆,并未有别的举措。
他身份尊贵,品貌非凡,财宏势大,最有资格强取豪夺,竟沉得住气,从未逾矩或逼迫,倒叫人意外。
面对出类拔萃之人的追捧与呵护,若说魏紫没动心动情,定是假的,可对方按兵不动,她便继续充当主人家,礼貌接待。
此前,她每日上午皆备好茗茶珍馐等物前去问安,逗留两盏茶时分,闲谈一阵,以礼相待,没任何肢体接触。
除此之外,再无交集。
年初,越王远赴京城,时隔两月,魏紫几乎以为他不再来,亦曾难过伤心数日。 ↑返回顶部↑
柳莳音捂住红透的小脸,发足狂奔。
明明是寒冬,雪融寒气入骨,她却周身血液翻滚,如置沸水之鼎。
跑到曲水畔的柳树下,她背靠树干,大口喘气,心底满是做了坏事的紧张和得意。
她搓揉着冻得麻木的手指,笑容自内而外散发出欢畅之意——他武功如此之好,轻功更是高明,既没躲我,也没推开我!他肯定喜欢我!肯定!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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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番外四
天佑二十四年末, 长宁镇。
花木繁茂,如霜雪落于枝头,微风抖落细碎花瓣, 不经意飘在魏紫的发梢上。
天然清丽的面容描黛点朱, 使得她比平日里更精神些。她身穿灰紫色对襟长衫, 鸦发细致挽了朝云近香髻, 银簪镶了块通透翠玉,日影之下, 如有湖水徜徉。
她莲步轻移,领着手捧竹托盘的巧儿,信步穿过东苑侧门。
守卫笑迎:“魏掌柜,快请进,王爷派人问过您好几回了。”
魏紫脸上一热, 尴尬而笑:“有劳侍卫大哥通传。”
秦茉嫁到杭州已有小半年,因挂念留守长宁镇的魏紫, 每隔一段时日,便携同夫婿回秦园小住。小豌豆时而留在镇上,时而跟随秦茉,到哪儿皆被捧在手心, 日子过得逍遥自在。
最初, 魏紫没有寂寞的机会,只因越王像和秦茉商量好了似的,每次总能掐准容非夫妇不在,带一队人马来长宁镇溜达, 美其名曰“秦家东苑住习惯了”。
他有时待个三五天, 也曾试过住了整整一月。
一来二往,越王之心, 镇民皆知——他相中秦家那一过门就没了丈夫的俏寡妇。
说来也怪,他借住也好,租住也罢,可他在东苑日常批阅公文,时不时亲自做些点心,命人送去给魏紫和小豌豆,并未有别的举措。
他身份尊贵,品貌非凡,财宏势大,最有资格强取豪夺,竟沉得住气,从未逾矩或逼迫,倒叫人意外。
面对出类拔萃之人的追捧与呵护,若说魏紫没动心动情,定是假的,可对方按兵不动,她便继续充当主人家,礼貌接待。
此前,她每日上午皆备好茗茶珍馐等物前去问安,逗留两盏茶时分,闲谈一阵,以礼相待,没任何肢体接触。
除此之外,再无交集。
年初,越王远赴京城,时隔两月,魏紫几乎以为他不再来,亦曾难过伤心数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