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7章 敌人的尊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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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喀琉斯的气势很凶,但他的速度却明显慢了很多。…≦,凌枫的双腿有伤,但也能轻松躲开。
  阿喀琉斯的短剑刺了空,他看着躲闪到另一边的凌枫,愤怒地冲凌枫道:“你对我做了什么?”
  凌枫淡淡地道:“当然是对你下毒。不过,它其实也不是什么毒药,只是能让你身上的病菌变得非常活跃,快速繁殖而已。冰河病菌繁殖需要能量,你的身体会为它们提供这种能量。说多了你也不懂,你知道这个就够了。”
  阿喀琉斯忽然将手中的短剑向凌枫抛去,盛怒之下他的力量非常大,脱手飞出的短剑就像是从夜空中划过的流星一样,快到了极致。
  凌枫抬手一挡,阿喀琉斯的短剑撞在了他的十字军圆盾上,然后掉在了地上。他伸脚将短剑踢到了祭台之下。阿喀琉斯虽然已经中毒了,但只要他手里有剑那就是很危险的事情。
  “你……什么时候给我下的毒?”阿喀琉斯想不明白这一点。
  凌枫笑了笑,“我开第一枪的时候,还有被你撞飞的时候。”
  阿喀琉斯这才恍然明白过来,凌枫开第一枪的时候明知道霰弹枪的子弹会反弹回去,可凌枫还是开了枪,现在看来,所谓的毒药是藏在霰弹枪的枪管里的。他能用盾牌封挡住霰弹枪的弹片,但却封挡不了肉眼看不见的药粉。还有,凌枫倒地之后双腿血流不止,但凌枫做的第一件事却是拍打身上的灰尘,现在看来,那个时候凌枫是在进一步对他下药!
  “我早应该想到的……咳咳……”阿喀琉斯皮肤越来越红了,头上的汗珠也越来越多了。
  凌枫说道:“你是太过自负了,你根本就看不起我这样的对手。轻视我,是你犯下的唯一的错误。其实,你只要想想就能明白,如果我没有干掉你的把握,我为什么要重返这座小岛呢?你活了三千多年,什么都见识过,什么都尝试过,可我才二十来岁,我可不想这么早死。”
  “你……很狡猾……”阿喀琉斯捂着嘴巴咳嗽,一缕鲜血已经从他的嘴角流了出来,捂都捂不住。
  不知道为什么,目的达到了,但凌枫却半点都不开心,他的心里反而涌起了一片空虚和失落,还有一点淡淡的愧疚。阿喀琉斯活了三千多年,本身就是一个奇迹,但他亲手毁了这个奇迹。
  “你赢了……咳咳……”看上去很痛苦,阿喀琉斯的脸上却露出一抹带着嘲讽意味的笑容,“但并不光彩,你也得不到半点荣耀,我还是……鄙视你……”
  凌枫微微耸了一下肩,“难道要被你一剑劈成两半我才能得到荣耀吗?我只想活着,只想我的妻子和孩子安全地活着,我不需要什么荣耀。你是三千多年前的人,你看将荣耀看得比生命还贵重,但我是这个时代的人,我更看重结果。”
  “噗——”阿喀琉斯再也控制不住体内的翻江倒海一般的痛苦,一口鲜血喷出,他的双腿一软,跪倒在了祭台上。
  看着他这个样子,凌枫心中更无半点战胜他的快感了,“说吧,你还有什么未了的遗愿?如果我能做到,我一定帮你做到。”说完,他从腰带上拔出了一支沙漠.之鹰。
  “你会……帮我完成未了的遗愿?”阿喀琉斯用异样的眼神看着凌枫,“如果是你落败,我是不会满足你任何遗愿的。”
  凌枫淡淡地道:“你是你,我是我。我知道你看不起我这样的对手,但我还是很敬重你。说吧,你有什么心愿?”
  阿喀琉斯沉默了一下,“告诉汉娜……我爱她,我想请她亲手将我的骨灰撒在爱琴海……那是……我的故乡,你愿意吗?”
  一个男人当着他的面说爱他的妻子,还让他的妻子将他的骨灰洒到爱琴海,这样的遗愿对于凌枫来说还真是有些尴尬,不过他并没有拒绝,他说道:“我会转告汉娜的,如果她不愿意,我会劝说她,如果她还是不愿意,我会亲自将你的骨灰撒在爱琴海。那是古希腊文明的发源地,我理解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心愿。”
  阿喀琉斯的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容,“你这个人……咳咳……很狡猾,甚至可以说很卑鄙,但你的心胸……却是很宽广的,你已经获得了我的尊敬,动手吧。”
  凌枫将手中的沙漠.之鹰抬了起来,“告诉我,下面有什么?”
  阿喀琉斯苦笑了一下,“你还自己下去看吧,我描述得再多,你也是要下去看看的。来吧,我已经不想在承受这种痛苦了。”
  “安息吧。”凌枫扣动了扳机。
  砰——
  阿喀琉斯仰面倒了下去,沙漠.之鹰的子弹击中了他的心脏,结束了他的痛苦,也结束了他的生命。
  “呼——”凌枫这才长长地松了一口气,紧绷的神经放松下来,他仿佛几天没睡觉和吃饭一样,整个人都瘫倒在了祭台上。腿上的伤口还在流血,这或许也是他虚脱的原因之一。他服下了一颗回生丸,然后又简单地处理了一下双腿上的伤口。
  一颗回生丸的药力很快就发挥出了效果,腿部的伤口停止流血,也不那么疼痛了。不过这只是应急性质的治疗,离开这里之后还是要进行手术,取出伤口里面的弹片才行。
  一切都安静了下来,整个洞窟之中没有一点声音。凌枫猜测他现在大概已经是这个洞窟里面的唯一的活人了。
  休息了几分钟之后凌枫爬了起来,他没有立刻打开通往不老族领地的通道,而是下了祭台,从一个佣兵的背包之中找到了几只荧光棒,然后又摘掉了一具佣兵尸体上的具有微光夜视功能的战术头盔戴在了头上。最后,他从地上捡了一支ak47背在了肩头上,将几只备用弹夹插在了腰带上。加上他身上的沙漠.之鹰,他又两件武器傍身,应付小规模的战斗算是足够了。他本想拿那支米尼岗多管机枪的,但想想又放弃了,那东西太笨重,带着它始终不方便。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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