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秦军的崛起(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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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后,秦国日趋衰弱。这种状况,持续到了秦献公继位,才终于掀开了秦国军事史上最伟大的篇章。
  这才是整个秦军军力崛起的开始。
  秦献公时代,东方各国已纷纷实施变法,而偏处西方的秦国仍然懵懂无知。
  继位后,秦献公开始推广县制,允许经商,并改革人口制度,对人民“户籍相伍”,也就是把全国人口按照五家为一“伍”进行编制,实行一种类似于军事制度的管理,以便秦国对人民进行控制和战时征兵。后来,商鞅所推行的极其严酷的“什伍连坐”制度和军法,就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而来。
  随着秦献公的改革,秦国国力开始转而增强。而这时,一位著名人物的到来,拉开了秦帝国恢弘而残酷的建军大业。
  这个人,就是商鞅。
  商鞅对于秦国来说,真的就是改变秦国命运的一个人。一个人的力量改变整个国家的命运,扶苏暗自想着,这般的力量也是没谁了。
  之后秦孝公即位,随后卫国人公孙鞅入秦并开始主持变法。而秦国的建军大业,尽管已历经600多年,但一直到商鞅开始,那支在先秦史上震撼六国的虎狼之师,才算真正建立起来。
  这是有历史依据的,1975年,湖北云梦出土了一批秦国的竹简。其中有一批竹简,是一对叫做“黑夫”和“惊”的秦军士兵两兄弟,写给他们兄长“衷”的家书。在竹简中,有一件提到这样的内容:“书到皆为报,报必言相家爵来未来,告黑夫其未来状。”翻译过来也就是说:收到信就要给我个回信,告诉一下我们兄弟给家里争的爵位分发到没有,告诉黑夫是发什么样的。
  黑夫所关注的这个爵位,正是商鞅变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军功爵制度。
  商鞅变法的内容很多,但核心内容有两条:第一条是奖励耕战,废除原来的世卿世禄,实行纯以军功定赏罚功罪的军功爵制度;第二条是实行严酷的国家管理。
  军功爵,简单来说,就是封爵20级,每斩获一个敌人的首级,就可以赏爵一级,并得到相应的土地、宅邸,以及得到一个佣人为他服役。史书的记载是:“能得爵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除庶子一人。”
  对于一个古代平民来说,每砍得一个敌军人头,就可以得到这么丰厚的赏赐、发家致富,换做是你,你会不会奋勇杀敌?
  秦人的答案是肯定的。
  为了封赏,史书记载,秦国的士兵在战场上,经常为了争夺敌人的首级自相残杀,有的秦国士兵甚至会将死去的同伴首级割下以邀领军功。
  在这种残酷的人头制度下,秦军俨然成为了一个个视人头为金钱的嗜血屠夫。
  秦军建军大业,另一项重要内容是残酷的刑罚制度。商鞅变法的重点内容之一,就是对秦国全国人口,无论男女,从出生就开始注册户籍,一直到死后才注销,而男子满17岁至60岁都是服兵役的时段。
  军队则五人为一“伍”,战斗中如果有一个人死了就要刑罚其他四个人,但如果这四个人能够斩获敌人首级,则可以免受刑罚。而统率五人的“屯长”和统率百人的“百将”,在战场上必须要斩获敌人首级,否则就要被处以死刑。
  由于变法严酷,“富贵之门,存战而已”,因此秦国的老百姓和士兵,一听说要打仗砍人头就磨刀霍霍、争先恐后,因为“民之欲富贵也……必出于兵。是故民闻战而相贺也,起居饮食所歌谣者,战也”。
  至此,秦孝公和商鞅通过制度之手,使得杀人成了秦国上上下下欢欣鼓舞的事业。因为只有人头,才能发家;因为只有人头,才能致富;因为只有人头,才能封爵。
  秦帝国由此成为东方各国畏惧如虎的“上首功之国”。
  在东方各国看来,秦国这个野蛮的“戎狄”之国,纯粹是以杀人和砍人头为乐,并且将其作为一种发家致富的终生事业,这个国家和他的军队、人民,实在是可怕之极。
  放在人类文明史上,这也是一种赤裸裸的反人类的野蛮暴行。可正是这种残暴的行为,恰恰是顺应着战国历史发展的潮流。
  实力底下出政权。
  正是由于有了军功爵等一系列制度,此前萎靡不振的秦国朝政和秦军,变得所向披靡。
  然而,事实上,仅仅从公元前301年至公元前234年间的67年间,秦国在22次战争中的斩首数量,就达到了181万人,这还只是史书有明确记载的数据。其中著名的斩首记录有:
  宜阳之战,前后斩首韩军6万人;伊阙之战,斩首韩魏联军24万人;华阳之战,斩首魏赵联军15万人;长平之战,前后斩首、坑杀赵军约45万人。
  扶苏躺在床上想,如果明天真的顶不住匈奴的进攻,父王应该会把南边的军队运过来抵抗匈奴吧。毕竟先辈那么厉害,一个一个都是视人头为金钱的狠角色。
  当然仅仅是上述48年间,秦军在四次大型战争中,就斩杀达90万人之众。
  从秦孝公任用商鞅全面推广变法开始,秦国逐步走上“壹民于战”的比军国主义更加残酷的战争道路。秦军在此后除了吃过赵国和楚国的一两次亏外,几乎是全面碾压了东方各国,致使各国人民“闻之战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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