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章(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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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寄在看自己脚背上的抓痕,有一大片,上次在他身上留下的痕迹还是小姜,对方只是挠了下他的脖子,却差点被他弄死在床上。
  “老沈,那孩子看着像一根枯黄杂碎的野草,却有一股子违和的韧劲,刚才的他跟昨晚又有不同,变来变去的像万花筒一样,很难得不是吗,你怎么也要花点时间照看着点。”
  老友提醒的话在沈寄耳边响起,当时他直觉好笑,一条狗罢了。
  是啊,不过一条狗,牙口就是再锋利爪子再尖,也还是狗,套根结实的狗链拴起来便可,无论如何都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两周过去,不管这条狗的骨头养得怎么样,他都会利索地把事办了。
  到那时,他可能会发现滋味不过如此便草草结束,将人赶走。
  即便与他很契合,那又如何?
  他也不是头一回碰到让他满意的小玩意了,安排个地方养着就是,早晚会腻。一月两月,最多不过半年。
  所以,只要两周就会出结果,这个时间谈不上夜长梦多。
  沈寄蹲下来:“小狗,你心里很得意吧。”
  茭白平躺在地上,他对上老东西的目光,沙哑又意味不明地笑了一声。
  “能让我对你这么有兴趣,一再破例。”沈寄抚摸他脖子上的那片青紫,触手湿滑且冷,“欲擒故纵这招玩一两次就行,玩多了,很容易鸡飞蛋打,什么都得不到。”
  茭白心里很清楚,他刚才跟这个老家伙对视的时候,眼里如果露出一点害怕胆怯,那他就完了。
  沈氏的掌权者所到之处都是敬畏的眼神,颤缩的肩膀,低垂的头颅,阿谀奉承的话语。
  他坐在那个位置上面,放眼望去都是看他眼色行事的人。
  当一个敢直视他,敢对他放屁的人出现的时候,可不就一下子被吸引了吗。屁都是“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味儿。
  人要是想犯贱,十头牛都拉不住。
  而且一旦破例犯了一次贱,就会有无数次。
  这一点可参考所有狗血漫里的主配角,全部通用。
  茭白看着即将冲破50大关的活跃度,在心里的小本子上找到沈寄,慢条斯理地记账。
  一双手臂将他抱了起来,他非快抓住能抓到的东西。
  沈寄扫了眼抓着他衬衣的那只手,冷峻的眉峰上挑,戏谑道:“听进去了,不玩欲擒故纵了?”
  茭白朝床的方向点点下巴,麻利儿的,谢谢。
  沈寄周身笼了寒气,他的手臂一松。
  茭白早有防备,眼疾手快地挂在了老家伙的腰上。
  这个姿势,噫……
  等等,皮卡丘好像长,长粗了一圈?
  我草!
  服了,真服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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