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不留后患的解决办法(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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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静端起陶瓷茶杯喝了口水说:“这个程丰是八中校长程斌的堂弟,原本是市锅炉厂的生产科科长,去年下岗后听朋友说放高利贷来钱快,就在亲戚里借了十万块钱,干起了这营生,听他说,给雨朦这一笔钱还是第一单买卖。 ? ”
  “按这样说证据确凿,是不是能判个七八年?”于骏问道,孙雨朦紧张的握着他的手看着文静。
  “谁说的?”文静抬起眼皮子反问。
  于骏和孙雨朦同时抬手往办公桌对面的警察一指。
  “让你好好学《刑法》吧?上回考试都没过!这放高利贷不算违法,但是出国家规定利息的部分就不受国家保护,谁跟你说能判刑的?”文静蹙眉说。
  于骏鄙视的看了那名警察一眼,那人惭愧的低下头。
  “除非是在放贷的过程中有产生触犯刑法的行为,例如故意伤害、非法禁锢等……”
  “那他有吗?”于骏问道。
  “那你该问雨朦。”文静朝孙雨朦抬了抬下巴说。
  孙雨朦歪着脸蛋想了半天,才说:“恐吓算不算?”
  “算是算,不过恐吓一般交罚金就没事了,”文静说,“你再想想?”
  那考试没过关的警察一寒,知道这回文大队长是想要下狠手了。
  “还有故意伤害啊,他们想砸了我的网吧。”于骏摸着下巴说,“就是没成功。”
  “那算未遂,就算是故意伤害也只能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再想想。”文静喝了口水就起身说:“我再进去看看。”
  “那些人催债的时候有没有动手动脚的?”于骏看着孙雨朦问道。
  “没有!”孙雨朦想了想,摇头说。
  “真没有?再想想,其实可以说有的。”于骏嘿笑着说。
  “诽谤罪是触犯刑法的。”警察提醒道。
  “你不是考试没考过吗?”于骏愕然问道。
  “就记得这条了。”警察嘿嘿的笑。
  于骏和孙雨朦在外头挖空心思的给程丰一伙安排罪名,坐了大约半小时,突然里头传来一阵哭声,就看文静走出来把帽子往桌上一扔说:“没劲,我还没说什么,就哭起来了。”
  “谁哭了?”于骏凑上去问道。
  文静张开手把于骏的脸推开:“王小山。”
  “……王小山是谁?衣服上破没破洞?”于骏又问。
  “你一说我还想起来了,衣服上真就破了一个洞。”文静回忆了一下后说。
  “是他啊。”于骏想到之前破洞那嚣张的模样,想不到心理素质这么差,就狠狠的鄙夷了一番。
  “文姐,我真想不到了。”孙雨朦问,“那还能不能判他们呢?”
  她对程丰这伙人没多大的感觉,朱老师动手术的钱是他们给出的,虽说是高利贷,可还是多活了一段时间,后来催债的时候虽说嘴巴有点不干净,还真就没动手动脚的胡来。
  “判怕是不能判了,最多按扰乱社会治安关个十五天。”文静摇头说。
  “那钱还要还?十五万?”于骏问道。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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