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1 / 4)
在晚上温存一番,男人餍||足了之后,靠在他怀里做小女人娇态,打探敌情。
秦墨被她闹得没有办法了,最终只深深的叹了口气,黑眸紧紧的看着她,里面的温柔直能把人给溺毙:
“良吟,这辈子,我们就结这一次婚,我想把最好的都给你,我不想你以后,会有什么遗憾。”
这男人。。原来这男人想的是这个么?给她独一无二的风光,把所有他以为最好的都尽数捧在她眼前?
良吟的鼻头有些酸涩,绵软的身子又往男人的怀中蹭了蹭,她开口,声音是从未有过的坚定“墨,其实,你不用这样,这婚礼再盛大也只是做给别人看的,而我们只要自己欢喜就行了。
不是什么秦氏家主娶妻,也不是什么乌鸦飞上枝头变凤凰嫁入豪门。
这场婚礼,只是一个叫做赵良吟的女人嫁给了一个名叫秦墨的男人。”
仅此而已。
秦墨闻言,点漆的黑眸中似有星光熠熠。大手重重的包||裹住女人的小手,俯身在她额头印下一个缠绵之极的吻,他道:
“你是对的,只是你,嫁给了我罢了。”
于是这一次争执,以秦墨无条件妥协而告终。
这样婚礼的事宜就是良吟打理了,良吟身为孕妇,很有孕妇的自觉,这种劳心又劳力的事情,自然是交给能者多劳的张寅去做最完美了。
张寅看着舒服的靠在躺椅上晒着太阳吃着酸梅的女人,没好气的翻白眼道:
“你的婚礼,凭什么受累忙活的人都是我?”
某个无良孕妇闻言眨了眨眼睛,故作贤惠的道:
“阿寅,我这是为了你好啊,正所谓一回生,二回熟嘛,反正你迟早也要结婚的不是,就先熟稔当是练手嘛~”
张寅。。。。。。 真想掐死这个没良心的女人有没有!
不过良吟身为好姐妹,自然是有好姐妹的自觉。所谓吃人的嘴软。某个晚上和秦墨两人滚||过床||单之后就在密谋着一件事,于是到了重阳这天,在露天的森林公园里婚礼开场时,张寅就看见了一个戴着金丝眼睛,温文尔雅的斯文败类直直向他走来,笑容客气而疏离:
“张小姐你好,我是男方的朋友倪衡,也是今天的伴郎。”
张寅看着自己身上粉色的抹胸伴娘服,杏眼眯起,隐隐的浮起一丝杀意。
很好很强大,时隔6年。这个禽|兽已经不记得自己了。这样更方便她动手。
良吟的婚礼照旧,秋高气爽的天气,温馨恒爱的主题。除了容貌出众的新郎新娘之外,最大的看点就是某个腹黑的伴娘用各种无良的手段折||腾可怜的本来玉树临风的伴郎。
在看见挚友又一次因为“不小心”而脚底一滑栽倒在侍者身上沾了一身的香槟之后,秦墨很好脾气的问怀中的妻子道:
“你说那小子是不是已经知道了,揣着明白当享受呢?”
良吟摆了摆手,笑道:“可不是,落在我家阿寅手里,生不如死还算是轻的。”
无良夫妻相视一笑,全然不管那个满身狼狈正被伴娘用磨刀霍霍的眼神盯着的可怜伴郎。
其二:败家子。
良吟在第二年初夏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取名秦烨。
小胖子足有9斤半重,直乐的秦墨每天都要趴摇篮边上看上好几眼才罢休。
女人天生母性,良吟原以为最宠爱儿子的人会是她,没想到秦墨宠起孩子倒真是无法无天,不是要什么给什么,而是但凡他觉得好的,儿子会喜欢统统都会带回来。 ↑返回顶部↑
秦墨被她闹得没有办法了,最终只深深的叹了口气,黑眸紧紧的看着她,里面的温柔直能把人给溺毙:
“良吟,这辈子,我们就结这一次婚,我想把最好的都给你,我不想你以后,会有什么遗憾。”
这男人。。原来这男人想的是这个么?给她独一无二的风光,把所有他以为最好的都尽数捧在她眼前?
良吟的鼻头有些酸涩,绵软的身子又往男人的怀中蹭了蹭,她开口,声音是从未有过的坚定“墨,其实,你不用这样,这婚礼再盛大也只是做给别人看的,而我们只要自己欢喜就行了。
不是什么秦氏家主娶妻,也不是什么乌鸦飞上枝头变凤凰嫁入豪门。
这场婚礼,只是一个叫做赵良吟的女人嫁给了一个名叫秦墨的男人。”
仅此而已。
秦墨闻言,点漆的黑眸中似有星光熠熠。大手重重的包||裹住女人的小手,俯身在她额头印下一个缠绵之极的吻,他道:
“你是对的,只是你,嫁给了我罢了。”
于是这一次争执,以秦墨无条件妥协而告终。
这样婚礼的事宜就是良吟打理了,良吟身为孕妇,很有孕妇的自觉,这种劳心又劳力的事情,自然是交给能者多劳的张寅去做最完美了。
张寅看着舒服的靠在躺椅上晒着太阳吃着酸梅的女人,没好气的翻白眼道:
“你的婚礼,凭什么受累忙活的人都是我?”
某个无良孕妇闻言眨了眨眼睛,故作贤惠的道:
“阿寅,我这是为了你好啊,正所谓一回生,二回熟嘛,反正你迟早也要结婚的不是,就先熟稔当是练手嘛~”
张寅。。。。。。 真想掐死这个没良心的女人有没有!
不过良吟身为好姐妹,自然是有好姐妹的自觉。所谓吃人的嘴软。某个晚上和秦墨两人滚||过床||单之后就在密谋着一件事,于是到了重阳这天,在露天的森林公园里婚礼开场时,张寅就看见了一个戴着金丝眼睛,温文尔雅的斯文败类直直向他走来,笑容客气而疏离:
“张小姐你好,我是男方的朋友倪衡,也是今天的伴郎。”
张寅看着自己身上粉色的抹胸伴娘服,杏眼眯起,隐隐的浮起一丝杀意。
很好很强大,时隔6年。这个禽|兽已经不记得自己了。这样更方便她动手。
良吟的婚礼照旧,秋高气爽的天气,温馨恒爱的主题。除了容貌出众的新郎新娘之外,最大的看点就是某个腹黑的伴娘用各种无良的手段折||腾可怜的本来玉树临风的伴郎。
在看见挚友又一次因为“不小心”而脚底一滑栽倒在侍者身上沾了一身的香槟之后,秦墨很好脾气的问怀中的妻子道:
“你说那小子是不是已经知道了,揣着明白当享受呢?”
良吟摆了摆手,笑道:“可不是,落在我家阿寅手里,生不如死还算是轻的。”
无良夫妻相视一笑,全然不管那个满身狼狈正被伴娘用磨刀霍霍的眼神盯着的可怜伴郎。
其二:败家子。
良吟在第二年初夏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取名秦烨。
小胖子足有9斤半重,直乐的秦墨每天都要趴摇篮边上看上好几眼才罢休。
女人天生母性,良吟原以为最宠爱儿子的人会是她,没想到秦墨宠起孩子倒真是无法无天,不是要什么给什么,而是但凡他觉得好的,儿子会喜欢统统都会带回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