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2 章(2 / 4)
昔日太子有没有与索额图的余党暗中勾结,蓄意谋害康熙,大概只有天知地知他们自己知了,不管太子有没有谋逆之心,康熙都起了废储之意。
而且就算要重新立一个新太子,那么立谁呢?
头疼头疼,对康熙来说,今天依然是脑壳疼的一天。
和康熙他们相比,九阿哥他们就轻松很多了,之前在康熙怒喷八爷之后,他们就坐下来好好地谈过一次。
四爷的想法和九阿哥差不多,那就是千万不要轻举妄动,康熙连太子都能够废掉了,真的要对她们这些儿子下手的话,肯定不会留情的。
又因为九阿哥的建议,四爷也在琢磨这他们皇阿玛到底想要一个什么样的继承人,这一琢磨就更加是动也不动了,毕竟现在这样的情况,一动不如一静。
这一静下来,四爷他们自然就轻松很多了,就像现在,兄弟几人正围坐在一起吃吃喝喝,地点当然是在如意楼了。
旁的酒楼也不是没有好吃的,但是要论新鲜那还是如意楼新鲜,毕竟他们家的菜式时不时地就会更新,出现了许多新奇的,其他人都没有吃过的玩意儿。
外人不知道如意楼是什么情况,四爷他们还能够不知道吗?这如意楼之所以能够这么客似云来,一方面是因为有好厨子,另一方面是因为有九阿哥的生意头脑,而最重要的一方面则是因为柔嘉。
说到会吃,十阿哥他们就不得不对柔嘉甘拜下风了。
今日九阿哥他们吃的几乎都是江浙菜系里的名菜,比如说这蟹粉狮子头,红烧好吃,却不如清炖更出名。
又大又圆的狮子头上点缀着橙黄的蟹粉,以高汤做底,翠绿的菜心做衬,用洁白的陶瓷碗呈上来的时候,光是一个卖相就足够吸引人了。
四爷的口味向来是比较清淡的,因此这道蟹粉狮子头格外得他的心意,虽说是七分肥三分瘦,但是吃起来却肥而不腻,且拳头大的狮子头吃起来竟有入口即化之妙,配着蟹粉的鲜香,显得尤为美味。
同样肥而不腻的还有那道水晶肴肉,在阴凉处“凝冻”后的蹄肉因皮似水晶般晶莹而取名水晶肴肉,被片成约莫四分之一指宽的水晶肴肉吃起来清醇鲜香,要是沾着姜丝和镇江香醋一块吃的话,姜丝的辣意和香醋的酸味结合在一起,更是让人胃口大开。
“这道水晶肴肉好。”十阿哥笑着道,“最适合夏天吃了。”
饶是十阿哥爱吃肉,在炎炎夏日他的胃口也不咋地,可让他吃菜不吃肉吧,十阿哥又不乐意,因为他又不是兔子。
所以自从知道他九嫂有多会吃之后,十阿哥就有福了,什么手撕鸡,白云猪手,口水鸡,灯影牛肉等等等等,虽然其中有些菜早就已经存在了,但是十阿哥又不是这方面的专家,让他自个儿想,他也想不到还有这样的菜。
现在好了,想吃什么跟着他九嫂的菜谱走就成了。
“你就知道吃。”九阿哥鄙视了十阿哥一番。
“得了吧,你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十阿哥道,“谁不知道你跟着九嫂天天都有好吃的?”
“那没办法。”九阿哥用一种明为无奈实则炫耀的语气道,“谁让你九哥我娶到你九嫂呢?”
十阿哥:“九哥,你知道你这个样子很欠打吗?”
一旁的四爷点头笑道:“确实。”
兄弟三人在如意楼一聚,九阿哥他们并不担心会被康熙知道,更不担心康熙知道后会多想什么,毕竟是自家兄弟,总不可能连聚一聚的机会都不给吧?
再说了,他们又没有在如意楼密谈什么大事,只是私底下组个饭局而已。
只是九阿哥他们确实是没有密探什么大事,但是能说的,不能说的,全都在饭里了。
以前九阿哥,十阿哥和四爷的关系不说很好,但是也不差了,主要是没有什么矛盾,或者说以前除了太子和直郡王之外,其他的皇子之间确实是没有什么大摩擦。
但是再不差,九阿哥他们也没有试过像现在这样和四爷单独出来一块吃个饭,所以九阿哥他们现在这么做,就已经很能表明自己的态度了。
其实讲真的,哪怕九阿哥胸无大志,而十阿哥又早早地被康熙剥夺了继承皇位的可能性,但是不代表他们哥俩没有价值的。
甚至因为他们这样的情况,在有鸿鹄之志的人眼里,反倒是更加值得拉拢,至于原因,自然是因为他们不可能反水了。 ↑返回顶部↑
而且就算要重新立一个新太子,那么立谁呢?
头疼头疼,对康熙来说,今天依然是脑壳疼的一天。
和康熙他们相比,九阿哥他们就轻松很多了,之前在康熙怒喷八爷之后,他们就坐下来好好地谈过一次。
四爷的想法和九阿哥差不多,那就是千万不要轻举妄动,康熙连太子都能够废掉了,真的要对她们这些儿子下手的话,肯定不会留情的。
又因为九阿哥的建议,四爷也在琢磨这他们皇阿玛到底想要一个什么样的继承人,这一琢磨就更加是动也不动了,毕竟现在这样的情况,一动不如一静。
这一静下来,四爷他们自然就轻松很多了,就像现在,兄弟几人正围坐在一起吃吃喝喝,地点当然是在如意楼了。
旁的酒楼也不是没有好吃的,但是要论新鲜那还是如意楼新鲜,毕竟他们家的菜式时不时地就会更新,出现了许多新奇的,其他人都没有吃过的玩意儿。
外人不知道如意楼是什么情况,四爷他们还能够不知道吗?这如意楼之所以能够这么客似云来,一方面是因为有好厨子,另一方面是因为有九阿哥的生意头脑,而最重要的一方面则是因为柔嘉。
说到会吃,十阿哥他们就不得不对柔嘉甘拜下风了。
今日九阿哥他们吃的几乎都是江浙菜系里的名菜,比如说这蟹粉狮子头,红烧好吃,却不如清炖更出名。
又大又圆的狮子头上点缀着橙黄的蟹粉,以高汤做底,翠绿的菜心做衬,用洁白的陶瓷碗呈上来的时候,光是一个卖相就足够吸引人了。
四爷的口味向来是比较清淡的,因此这道蟹粉狮子头格外得他的心意,虽说是七分肥三分瘦,但是吃起来却肥而不腻,且拳头大的狮子头吃起来竟有入口即化之妙,配着蟹粉的鲜香,显得尤为美味。
同样肥而不腻的还有那道水晶肴肉,在阴凉处“凝冻”后的蹄肉因皮似水晶般晶莹而取名水晶肴肉,被片成约莫四分之一指宽的水晶肴肉吃起来清醇鲜香,要是沾着姜丝和镇江香醋一块吃的话,姜丝的辣意和香醋的酸味结合在一起,更是让人胃口大开。
“这道水晶肴肉好。”十阿哥笑着道,“最适合夏天吃了。”
饶是十阿哥爱吃肉,在炎炎夏日他的胃口也不咋地,可让他吃菜不吃肉吧,十阿哥又不乐意,因为他又不是兔子。
所以自从知道他九嫂有多会吃之后,十阿哥就有福了,什么手撕鸡,白云猪手,口水鸡,灯影牛肉等等等等,虽然其中有些菜早就已经存在了,但是十阿哥又不是这方面的专家,让他自个儿想,他也想不到还有这样的菜。
现在好了,想吃什么跟着他九嫂的菜谱走就成了。
“你就知道吃。”九阿哥鄙视了十阿哥一番。
“得了吧,你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十阿哥道,“谁不知道你跟着九嫂天天都有好吃的?”
“那没办法。”九阿哥用一种明为无奈实则炫耀的语气道,“谁让你九哥我娶到你九嫂呢?”
十阿哥:“九哥,你知道你这个样子很欠打吗?”
一旁的四爷点头笑道:“确实。”
兄弟三人在如意楼一聚,九阿哥他们并不担心会被康熙知道,更不担心康熙知道后会多想什么,毕竟是自家兄弟,总不可能连聚一聚的机会都不给吧?
再说了,他们又没有在如意楼密谈什么大事,只是私底下组个饭局而已。
只是九阿哥他们确实是没有密探什么大事,但是能说的,不能说的,全都在饭里了。
以前九阿哥,十阿哥和四爷的关系不说很好,但是也不差了,主要是没有什么矛盾,或者说以前除了太子和直郡王之外,其他的皇子之间确实是没有什么大摩擦。
但是再不差,九阿哥他们也没有试过像现在这样和四爷单独出来一块吃个饭,所以九阿哥他们现在这么做,就已经很能表明自己的态度了。
其实讲真的,哪怕九阿哥胸无大志,而十阿哥又早早地被康熙剥夺了继承皇位的可能性,但是不代表他们哥俩没有价值的。
甚至因为他们这样的情况,在有鸿鹄之志的人眼里,反倒是更加值得拉拢,至于原因,自然是因为他们不可能反水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