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知青有个娃[七零] 第4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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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虽如此,米秀秀仍然忐忑不已。
  郗孟嘉掌心虚掠过她头顶翘起的一撮呆毛,在她挥手拨开前先一步移开。
  戏谑道:“说得不错,我们秀秀真聪明。”
  跟圆圆待久了,说话口吻不知不觉趋向儿童化,哄小孩似的。
  米秀秀脸颊微红,有些害羞,低头躲开郗孟嘉的眼神,又觉得怯懦躲闪不是自己的性格,忙咳了一声,厚着脸皮道:“反正你听我的准没错,我们合安村其实不差的,我大哥在镇里分到的屋还没乡下宽敞呢。”
  新乡算城市吧?
  那没毛病了。
  郗孟嘉挑眉看她,眸色温柔:“有你和圆圆的地方就是最好的。”
  他们会是最亲的一家人。
  随着这段时日的接触,这个念头已经深深植入郗孟嘉脑子里了。
  米秀秀怔了怔。
  他一惯内敛,极少如此直白地说话,陡然听见心绪难免翻腾,怀里仿若揣了两只小兔子,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哦。”她眼神躲闪,脸颊咻一下红了,幸好夜色打掩护才不至令她更加无所适从:“你也很好。”
  第27章
  米秀秀打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
  不说上了年纪的长辈们喜欢,在同龄人嘴里也是赞美之词居多。
  有一两个不对付的,却不是什么深仇大恨,不过是女孩之间的攀比和羡慕罢了。谁让在重男轻女思想普遍存在的年代,米秀秀确实活得太安逸太扎眼了呢。
  成长环境塑造了如今的性格底色——任何事都不会退缩,她只会勇往无前。
  就连感情上也是如此。
  “我能牵你的手吗?”
  她侧首望着郗孟嘉,杏眼清凌凌,透出几分好奇。
  郗孟嘉微微一怔,嘴角下意识往后咧,倒也不扭捏,手递了过去。
  他的手掌很大,手指修长骨节分明,看起来跟别人的手没什么区别,顶多就是好着顺眼些。米秀秀就是能从这样一双手瞧出满满的安全感。
  她觉得自个儿真是昏了头了。
  居然提出这样的要求。
  米秀秀抬眸看他,就见郗孟嘉微微笑着也在看自己,他的眼神格外专注认真,看得人心跳又快了几拍。
  她心一狠,用力将手塞到郗孟嘉半摊开的掌心,让本就暧昧温情的动作平添了几分土匪味儿,就像跟人赌气似的。
  郗孟嘉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在小姑娘恼羞成怒前,反手用力握紧她。
  他毕竟大上几岁,不至于在这方面取笑女孩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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