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句是死亡(出书版) 第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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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不知怎么的,他说服了我,尽管毫不夸张地说,这本书几乎要了我的命,但第一本书现在已经写完,尚未出版。还有一个问题。我的新出版商——兰登书屋的塞琳娜·沃克尔——执意要签订一份三本书的合同,在我经纪人的敦促下,我同意了。我认为对于每位作家来说,不论他的书卖出多少,都是这样:一份三本书的合同意味着工作稳定,意味着你可以规划时间,确切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同时也意味着你要专注于写这些书。对于没有安全感的人而言,也就没有休息一说。
  霍桑当然知道这一点,所以整个夏天我一直都在等电话,同时也希望它不要响。毫无疑问,霍桑很出色,即使我错过了给我的每一条线索,他也用一种类似儿戏的方式解开了第一个谜团。但从个人角度来说,我发现他非常难对付。他性格阴暗孤僻,即便我是他的传记作者,他也拒绝告诉我任何关于他个人的事情。至少可以这么说,我发现有时候他的态度令人感到不快。他总是骂人、抽烟,还叫我“托尼”。如果让我从现实生活中挑选一名主人公,那肯定不会是他。
  此刻他就在这儿,我写完《关键词是谋杀》几周后又来缠着我。我还没有给他看这本书,他也不知道我是怎么写他的。我决定维持这种状态,越久越好。
  “那么,是谁被杀了?”我问。
  “他叫理查德·普莱斯。”霍桑停顿一下,好像希望我知道他在说谁,但是我不知道。“他是名律师,”他继续说道,“一名离婚律师,经常上报纸。他的许多客户都是响当当的人物,像明星之类的。”
  当他说这番话的时候,我意识到我确实听说过这个名字。我被载去片场时,收音机里播了关于他的事,当时我半睡半醒,根本没有听进去。理查德·普莱斯住在汉普斯特德,我遛狗时常去那里。报告称,他在自己的家中被人用酒瓶袭击。还有件事值得一提,他有个绰号——是叫“铁娘子”来着吗?不对,这是菲奥娜·沙克尔顿的绰号,她也是律师,保罗·麦卡特尼爵士与希瑟·米尔斯那场激烈的离婚案就是由她负责的。普莱斯被称为“钝剃刀”,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叫他。
  “谁杀了他?”我问。
  霍桑忧愁地看着我:“老兄,如果我知道,就不会在这儿了。”
  他有一点是对的,我累过头了。“警察需要你去调查吗?”我问。
  “没错。我今天早上接到了电话,然后就立刻想到了你。”
  “真是多谢,这个案子有什么特别之处?”
  霍桑从夹克里面的口袋中取出了一沓照片作为回答。我绷紧了神经。虽然我经常看犯罪现场照片,把这作为研究的一部分,但我永远无法接受犯罪现场那令人咂舌的暴力。这是犯罪现场的原始状态,一切都直白地展示出来。有的东西没有色彩,让深黑色的血液看起来更加可怕。你在电视屏幕上看到的尸体只是躺在那里的演员,他们完全不同于真正的尸体。
  不过第一张照片还算好,这是理查德·普莱斯生前拍摄的,一张摆着姿势的肖像照,照片中是一个英俊、温文尔雅的男人,鹰钩鼻,高额头,长长的灰白头发向后梳起。他穿着一件运动衫,微微地笑着,好像对自己很满意,自然也没有丝毫迹象暗示他就要成为谋杀案的调查对象。他双臂交叠,左手搭在右臂上,我注意到他的无名指上有一枚金戒指。所以说,他结婚了。
  在后面的照片中,他已经死了。这次,他躺在光秃秃的木地板上,手伸过头顶,身体扭曲的程度只有一具尸体才能做到。他的周围满是玻璃碎片,还有大量的液体,这些液体看起来太过稀薄,不可能是血,原来这是血和葡萄酒的混合物。这些照片是从左侧、右侧和上方拍摄的,没有想象的余地。我继续看其他照片:脖子和喉咙上有锯齿状的伤口,眼睛瞪得大大的,手指像爪子一样。这是死亡特写。我很好奇霍桑怎么这么快就拿到了这些照片,可能是以电子方式发送给他,然后在家打印出来的。
  霍桑解释说:“理查德·普莱斯被一个装满酒的瓶子击中了前额和颅骨前部。”他这么快就说起了官方用语,真是有趣。例如,“击中”而不是“打”。那个“前部”可能直接来自天气预报员的词典。“额骨有严重挫伤和蛛网状骨折,但这不是他的致死原因。瓶子被砸碎了,这意味着用的力被分散了。普莱斯倒在地上,留下来的凶手拿着锯齿状的瓶颈,刺在了他的喉咙上。”他指着其中一张特写照片说,“这儿,还有这儿。第二次,刺穿了锁骨下静脉,刺进了胸膜腔。”
  “他因失血过多而死。”我说。
  “不。”霍桑摇了摇头,“他可能连失血过多的机会都没有,我猜测他并发了心脏气体栓塞,这才使他丧命。”
  他的声音里没有丝毫怜悯之情,只是在陈述事实。
  我拿起咖啡想喝一口,但它的颜色跟照片上的血迹一样,我又放下了。“他是个有钱人,住在价格不菲的房子里。任何人都可能闯入,我看不出这案子有什么特别之处。”我说。
  “实际上有不少,”霍桑兴奋地回答,“普莱斯在处理一个大案子……一份一千万英镑的和解协议。虽然案子里的那位女士没赚到什么好处。你对‘阿基拉·安诺’[1]有印象吗?”
  虽然由于种种显而易见的原因(我下面会提到),我不得不换掉她的名字,但我很了解她。她是位小说和诗歌作家,几乎在所有图书节都会做演讲。她曾两次入围布克奖,斩获科斯塔图书奖、t . s .艾略特奖、女性小说奖,近期荣获了纳博科夫国际文学成就奖,表彰她在国际文学中的成就,称她“笔风独特,散文优美”。她为《星期日泰晤士报》和其他大型报纸撰稿(主要是关于女性问题和性别政治)。她经常出现在广播中,我曾在《道德迷宫》和《未完之事》中听到她讲话。
  “她把一杯酒倒在了普莱斯的头上。”我说。那件事在社交媒体上传得到处都是,我记得很清楚。
  “老兄,她做的可不止这些。她扬言要用瓶子打他。那可是在一家熙熙攘攘的餐厅里,很多人都听见了。”
  “然后她杀了他!”
  霍桑耸了耸肩,我明白他的意思。在实际生活中,这事可能显而易见。但在霍桑的世界里——那个他想与我分享的地方——对犯罪的认定可能恰恰相反。
  “她有不在场证明吗?”我问。
  “她目前不在家,没人知道她在哪里。”霍桑掏出一支香烟,点燃之前卷了卷。我把咖啡外卖杯滑向他。里面还有半杯咖啡,他可以用它当烟灰缸。
  “那么就有一个嫌疑人了。现场还有什么?”我说。
  “我正要告诉你!他的房子正在重装,大厅里有很多油漆罐。当然,他对多乐士之类的普通油漆不感兴趣。他用的是英国珐柏[2]那些浮夸的颜色,像土绿色、常春藤、阿森尼克这样的,要八十英镑一罐。”他很厌恶地说出这些名字。
  “阿森尼克是你编的?”我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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