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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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有句老话说得好。躲得了和尚,躲不了庙。
  ——
  七月,拉各斯的雨季。
  余远洲蹲在地上,看着鞋盒子里的皮鞋叹气。
  好消息:这鞋的确是真皮。坏消息:它长蘑菇了。
  扔吧,不舍得。这是他最贵的一双皮鞋,都没穿上几回。不扔吧,那就得拾掇。但让余远洲刷鞋,堪比让猫拉雪橇。
  犹豫半晌,他薅了几张纸巾塞鞋里,放床边儿晾着了。起身把潮掉底的纸壳子戳门外边儿。
  这里资源匮乏,什么纸壳子塑料瓶子,都不能算垃圾。舍管的马达姆每天都会收一圈,拿去卖钱补贴家用。
  关上门,头顶上的小灯泡闪了下。余远洲知道又到了快停电的点儿了,抓紧时间洗漱。洗完头发,拿起墙上挂的小浴球打香皂,给自己搓了个遍。
  d城的夏天干爽,打不打沐浴露都没差。可拉各斯不是,这一天下来人都胶粘。空气里灰又大,两天不打香皂,脖梗子就挂皴(cun)。
  关掉滋尿似的小破淋浴头,浴室里静得阴森森。窗外黑咕隆咚,风里夹杂着凄厉的怪叫。
  余远洲总能听到这种怪叫。王好汉说是野生动物在崩锅儿(那啥)。三月问说是非洲豹,四月问说是非洲犀牛,五月问说是非洲野狗···
  每月都不一样,永远有动物要崩锅儿。余远洲觉得王好汉糊弄他,又没有证据。但后来他也不再追究了,因为遭遇了两次防空警报。
  事实证明,鬼鬼神神的杀伤力,在人身安全面前几乎为零。
  余远洲换上睡衣,坐在床上用浴巾搓头发。等差不多干了,他习惯性地把枕头旁的盒子打开。
  那是一个包着麻料的木盒,手掌大。盒里放着两样东西。
  一枚红钻戒指,一块染血丝巾。
  假婚礼那天,他怕丁凯复的指纹和dna入库,对警察谎称是自己的,着急忙慌揣兜里了。
  本想处理掉,可一拖再拖,直到回国都没能处理掉。而后来尼日利亚,他竟然就这么带了过来。
  回想起刚到尼国的那段日子,真的是很心酸。
  哪儿哪儿都不适应。当地员工懒散奸滑,没人真心听他话。什么都得靠自己,连个能诉苦的人都没。到了夜晚,孤独又像个大伥鬼,满屋乱晃。
  余远洲一个三十出头的老爷们儿,也好几次没扛住,半夜偷摸闷被子里哭。
  人一脆弱,就不自觉地寻找精神寄托。
  余远洲也不知道,为啥把这俩玩意儿拿出来当寄托。但当他想着丁凯复的时候,还真就是最有勇气的时候。等到想也不管用的时候,他就开始模仿。学丁凯复的表情,动作,说话的腔调,骂娘的重音。就像玩一场强者cosplay,代入那个无畏的角色,他也就跟着无畏了。
  余远洲看着枕边的红,眼皮一点点合上,再一次地,在思念里睡着。
  半夜打起了雷。
  余远洲被吓得一个仰卧起坐,还以为空袭了。
  雷十分密集,一个接一个,炸弹似的。窗户咣当咣当颤,夜黑咕隆咚,风嗷嗷叫嚣。
  紧接着雨下起来了,强劲地拍在玻璃上。像是外面有个大猩猩,鬼叫着锤窗。
  余远洲对暴雨天有ptsd,但他有自己的解决方式——喝酒。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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