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1 / 2)
听说冻死之人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时,会感到一阵暖流侵入。他握着那把钥匙,201的刻痕印在他的手掌心。
他现在觉得自己十分温暖,一点都不冷了。
恍惚间,沈雪迟竟出现在他的眼前,男人的眼底闪着水光,面容因痛苦而扭曲着,他的腹部破了个大洞,青年几乎可以透过那个血淋淋的窟窿看见他身后的景物。
细细的汗珠从青年的额头渗出,他一会全身发冷,一会焦躁地感到烫意。
他说话的时候,喉咙会咕噜噜地微弱响动,没一会又有鲜血淌出,大概是宋依的症状加到他身上来了,他看着男人,小心翼翼道:“抱歉,我好像失败了。”
眼前的沈雪迟不知道是不是静态的幻想或是模型,一直保持着一成不变的姿势望着春归。
春归本来想靠近男人,贴一贴也好,抱一下也罢,可他现在是个在泥潭里滚了一圈的脏小孩,而沈雪迟穿戴整洁干净,他舍不得触碰,他隔着几厘米的距离从头发丝打量到沈雪迟的腿,对方依然完美无瑕,唯有面容还带着几分病气。
他想了想,终于想到一个好办法,就连眼睛都明亮了一瞬。他用指尖沾上自己唇间的血,吃力地踮起脚涂抹在男人的唇上。只是春归腿软,坚持不了一会就要摔倒,他扑滑在地上,双手都被粗糙的地面蹭破皮了,刺痛密密麻麻地传入他的大脑神经。
他抿了抿唇,用力憋回某种情绪,不好意思地往衣服上擦了擦,接着抬头去看沈雪迟。青年静静地凝视了男人一会,蓦地笑出来,笑容天真灿烂。
他站不起来,就一摇一晃地爬过去,偶尔他的脑袋发昏,只得停下来驻留片刻,三步之后,他用额头抵着男人的裤腿,满手的泥污连拽都不敢了,他餍足地小声呢喃道:“真好,真好看……”
也不知是脸上的冷汗,抑或是别的什么,春归只感到右眼的视线模糊,缓缓蒙上一层水雾。下一秒,一滴水珠竟滴落在沈雪迟的脚边,青年眨了眨眼,视线又清晰起来,他歪过脑袋,不明白这是哪里的水,他只觉得自己的心脏很痛、很痛。
-
沈雪迟的人生只用两个字就可以形容得相当彻底:无趣。
和家人无趣,和朋友无趣,他没有爱人,更不会有情人。
外界听说他不愿意承载沈氏的光环,可接近他的人无一列外都是为了沈氏。
后来有一段时间,沈雪迟学会了暴戾。
他是圈子里有名的king,犹如炫技般在对方的身上留下美丽的痕迹,可从没有人能真正地爬上他的床,即便是昏暗的房间,他也从不会摘下面具。
有人说他身体不行,有人说你不懂,他信教,搞禁欲那一套。
只有鹿可燃知道,他们这些人在沈雪迟的眼里不过是一个便宜小挂件,男人没有任何心思地拨动几下,随后更大的无趣又蔓延至心头。
他是真担心自己的挚友哪天因为无聊躺浴缸里玩自杀,整天提心吊胆的。
再次见到春归的那一天,沈雪迟想起了在他很小的时候,苏静静送给他的泰迪熊娃娃。
那不过是苏静静某天忽然记起自己还有个儿子,心血来潮邮寄给他的,而沈雪迟也压根不喜欢毛绒玩偶,佣人替他拆开后,他就扔在角落再也没管过。
但在春归四岁半那年送给他的小狗死掉后,沈雪迟捧着尸体在树下站了很久。这是他亲自挖的坑,也是他最喜欢的一棵树。
他本来觉得这只小狗还挺有趣的。
佣人说:“少爷,再不埋尸体就要腐烂发臭了……请节哀。”
沈雪迟想,那些都是风凉话,真正经历过光明的人是不愿意再回到黑暗里的。
于是他找出了那个泰迪熊,用剪刀剖开它的肚子,亲自完成了人生第一场置换手术,最后的最后,他把小狗的心脏放在最顶端,重新缝上泰迪熊的肚子。
他弯下腰,右耳贴近那颗心脏。
可是听不到心跳。
有趣的真的是小狗吗?还是那个送他小狗的孩子。 ↑返回顶部↑
他现在觉得自己十分温暖,一点都不冷了。
恍惚间,沈雪迟竟出现在他的眼前,男人的眼底闪着水光,面容因痛苦而扭曲着,他的腹部破了个大洞,青年几乎可以透过那个血淋淋的窟窿看见他身后的景物。
细细的汗珠从青年的额头渗出,他一会全身发冷,一会焦躁地感到烫意。
他说话的时候,喉咙会咕噜噜地微弱响动,没一会又有鲜血淌出,大概是宋依的症状加到他身上来了,他看着男人,小心翼翼道:“抱歉,我好像失败了。”
眼前的沈雪迟不知道是不是静态的幻想或是模型,一直保持着一成不变的姿势望着春归。
春归本来想靠近男人,贴一贴也好,抱一下也罢,可他现在是个在泥潭里滚了一圈的脏小孩,而沈雪迟穿戴整洁干净,他舍不得触碰,他隔着几厘米的距离从头发丝打量到沈雪迟的腿,对方依然完美无瑕,唯有面容还带着几分病气。
他想了想,终于想到一个好办法,就连眼睛都明亮了一瞬。他用指尖沾上自己唇间的血,吃力地踮起脚涂抹在男人的唇上。只是春归腿软,坚持不了一会就要摔倒,他扑滑在地上,双手都被粗糙的地面蹭破皮了,刺痛密密麻麻地传入他的大脑神经。
他抿了抿唇,用力憋回某种情绪,不好意思地往衣服上擦了擦,接着抬头去看沈雪迟。青年静静地凝视了男人一会,蓦地笑出来,笑容天真灿烂。
他站不起来,就一摇一晃地爬过去,偶尔他的脑袋发昏,只得停下来驻留片刻,三步之后,他用额头抵着男人的裤腿,满手的泥污连拽都不敢了,他餍足地小声呢喃道:“真好,真好看……”
也不知是脸上的冷汗,抑或是别的什么,春归只感到右眼的视线模糊,缓缓蒙上一层水雾。下一秒,一滴水珠竟滴落在沈雪迟的脚边,青年眨了眨眼,视线又清晰起来,他歪过脑袋,不明白这是哪里的水,他只觉得自己的心脏很痛、很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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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雪迟的人生只用两个字就可以形容得相当彻底:无趣。
和家人无趣,和朋友无趣,他没有爱人,更不会有情人。
外界听说他不愿意承载沈氏的光环,可接近他的人无一列外都是为了沈氏。
后来有一段时间,沈雪迟学会了暴戾。
他是圈子里有名的king,犹如炫技般在对方的身上留下美丽的痕迹,可从没有人能真正地爬上他的床,即便是昏暗的房间,他也从不会摘下面具。
有人说他身体不行,有人说你不懂,他信教,搞禁欲那一套。
只有鹿可燃知道,他们这些人在沈雪迟的眼里不过是一个便宜小挂件,男人没有任何心思地拨动几下,随后更大的无趣又蔓延至心头。
他是真担心自己的挚友哪天因为无聊躺浴缸里玩自杀,整天提心吊胆的。
再次见到春归的那一天,沈雪迟想起了在他很小的时候,苏静静送给他的泰迪熊娃娃。
那不过是苏静静某天忽然记起自己还有个儿子,心血来潮邮寄给他的,而沈雪迟也压根不喜欢毛绒玩偶,佣人替他拆开后,他就扔在角落再也没管过。
但在春归四岁半那年送给他的小狗死掉后,沈雪迟捧着尸体在树下站了很久。这是他亲自挖的坑,也是他最喜欢的一棵树。
他本来觉得这只小狗还挺有趣的。
佣人说:“少爷,再不埋尸体就要腐烂发臭了……请节哀。”
沈雪迟想,那些都是风凉话,真正经历过光明的人是不愿意再回到黑暗里的。
于是他找出了那个泰迪熊,用剪刀剖开它的肚子,亲自完成了人生第一场置换手术,最后的最后,他把小狗的心脏放在最顶端,重新缝上泰迪熊的肚子。
他弯下腰,右耳贴近那颗心脏。
可是听不到心跳。
有趣的真的是小狗吗?还是那个送他小狗的孩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