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节(3 / 4)
过了圣诞、元旦, 就是新的一年。
新年伊始,「ming」在香港、宁市及北京上海进行了一场巡回珠宝展。这次展出的不仅是商明宝至今以来的经典之作,也有她的珠宝私藏。
藏展于半年前便开始规划, 商明宝亲自跟进所有细节, 作为她早期最重要灵感元素的黑种草盛放于展厅内,层叠镜面的折射让整个空间宛如迷宫,配上缥缈冷雾,正贴主题——
「爱·迷雾之森」
如果向斐然在场,可能又会说她土。
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从半年前就开始策展的呢?想着的是, 开幕式那天邀请他来,若顺利, 他们已经渡过了那片迷雾关隘, 若不顺利, 那她便期望这场展可以为他们之间吹散迷雾。
公关活动既要打出名堂,声势便要大, 开幕之日,名流贵妇们纷纷为她站台合影。这些人有的知道她是谁,有的已是品牌的忠实拥趸, 有的于道听途说之中前来沾光或送上人情。闪光灯与快门声此起彼伏,商明宝始终扬着微笑, 终日淡白的脸色被脂粉覆盖了,浓的浓, 彩的彩。
展厅旁的一间房间已被布置成采访室, 商明宝在此接受了珠宝与时尚届几家媒体、期刊的采访,讲述品牌历程, 讲述自己的高珠渊源,也披露了一些后续的融资及市场计划。
她全程都应对得耐心专业, 但只要访谈间稍微安静一会儿,有了两秒的空隙,她就会露出心不在焉的恍惚神情,仿佛一根紧紧拽着的线松了。
“我们来聊聊您那件标价一个亿的黑种草戒指吧。”记者笑道:“听小道消息,曾经有人愿意出价一亿购买,但被您谢绝了。”
是某一家科技独角兽的新贵,曾在绮逦旗舰店中与她有过一面之缘,那日她把自己当作sales为他介绍了一路,在他要买下所有作品时婉言谢绝:“喜欢玫瑰的人很难喜欢蒲草,客人请带走自己真正钟意的作品吧。”
不知是从哪里打听到的,知道了她就是品牌的主理人,此后常来光顾,但商明宝只偶尔在店里,碰到了也是点头之交。自纽交所敲钟回来后,新贵春风得意,掷一亿金示爱。
那已是去年年中的事情了,向斐然还没登综艺呢。
商明宝轻描淡写地回应:“任何人都看得出它不值一个亿,愿意出一亿的,所图的都不是它本身,既然如此,为什么要答应呢?”
记者发现她精致如玩偶般的外表下,是一颗难以被打动的坚硬心。
访谈结束前的最后一个问题,她问她这次拿出来的作品和藏品中,私心最心水哪一件。
“不在这里。”商明宝微微笑。
记者笑道:“一定是一件惊世脱俗的作品,您是否考虑在后续的藏展中展出呢?”
“不考虑。”商明宝答着话,右耳的澳白珍珠耳夹流光溢彩,与她黯淡的眼眸形成对比。
心里的无价之宝,无法做到拿出来给别人置喙。
她总是佩戴这对耳夹,有时左耳,有时在右耳。晚上卸妆护肤,她总是用一块绒布温柔擦拭,擦去上面所有的浮灰与指印,擦好后,合成一对,底下垫着纤尘不染的黑绒衬,成为一个莹润的爱心。
“以前很傻,约会时总想给他看最新鲜的自己,什么衣服首饰,穿过一次就不穿了。这个耳夹很少戴给他看过,他从不问。我现在才想,他会不会以为我不喜欢,或者我认为不够配我?”
essie看着她答:“向博应当认为,你很珍重它,所以珍藏它。”
三月,纽约的雪景在她曾经加入的留学群组中刷屏。那是初春的暴雪,覆盖了市景街道,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每年都有新鲜的留学生,在那个大都市里上演新鲜的故事。有人说,我明明记得百年难遇的雪是我上大二那一年嘛,怎么没过几年,这个百年一遇又来?
「还没过几年呢?醒醒,都奔三了的人,过去九年了!」
「哦……哎呀,人老起来是快哈。」
「你再回nyu就是新留子嘴里的老东西。」
「不过媒体的话听听也就得了,那场暴雪不就是吗?渲染跟什么似的,我还囤了七天的口粮,结果就这?」
「第一天还是挺吓人的,平安夜后半夜嘛,在汉堡王堵到了早上六点才打上车。」 ↑返回顶部↑
新年伊始,「ming」在香港、宁市及北京上海进行了一场巡回珠宝展。这次展出的不仅是商明宝至今以来的经典之作,也有她的珠宝私藏。
藏展于半年前便开始规划, 商明宝亲自跟进所有细节, 作为她早期最重要灵感元素的黑种草盛放于展厅内,层叠镜面的折射让整个空间宛如迷宫,配上缥缈冷雾,正贴主题——
「爱·迷雾之森」
如果向斐然在场,可能又会说她土。
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从半年前就开始策展的呢?想着的是, 开幕式那天邀请他来,若顺利, 他们已经渡过了那片迷雾关隘, 若不顺利, 那她便期望这场展可以为他们之间吹散迷雾。
公关活动既要打出名堂,声势便要大, 开幕之日,名流贵妇们纷纷为她站台合影。这些人有的知道她是谁,有的已是品牌的忠实拥趸, 有的于道听途说之中前来沾光或送上人情。闪光灯与快门声此起彼伏,商明宝始终扬着微笑, 终日淡白的脸色被脂粉覆盖了,浓的浓, 彩的彩。
展厅旁的一间房间已被布置成采访室, 商明宝在此接受了珠宝与时尚届几家媒体、期刊的采访,讲述品牌历程, 讲述自己的高珠渊源,也披露了一些后续的融资及市场计划。
她全程都应对得耐心专业, 但只要访谈间稍微安静一会儿,有了两秒的空隙,她就会露出心不在焉的恍惚神情,仿佛一根紧紧拽着的线松了。
“我们来聊聊您那件标价一个亿的黑种草戒指吧。”记者笑道:“听小道消息,曾经有人愿意出价一亿购买,但被您谢绝了。”
是某一家科技独角兽的新贵,曾在绮逦旗舰店中与她有过一面之缘,那日她把自己当作sales为他介绍了一路,在他要买下所有作品时婉言谢绝:“喜欢玫瑰的人很难喜欢蒲草,客人请带走自己真正钟意的作品吧。”
不知是从哪里打听到的,知道了她就是品牌的主理人,此后常来光顾,但商明宝只偶尔在店里,碰到了也是点头之交。自纽交所敲钟回来后,新贵春风得意,掷一亿金示爱。
那已是去年年中的事情了,向斐然还没登综艺呢。
商明宝轻描淡写地回应:“任何人都看得出它不值一个亿,愿意出一亿的,所图的都不是它本身,既然如此,为什么要答应呢?”
记者发现她精致如玩偶般的外表下,是一颗难以被打动的坚硬心。
访谈结束前的最后一个问题,她问她这次拿出来的作品和藏品中,私心最心水哪一件。
“不在这里。”商明宝微微笑。
记者笑道:“一定是一件惊世脱俗的作品,您是否考虑在后续的藏展中展出呢?”
“不考虑。”商明宝答着话,右耳的澳白珍珠耳夹流光溢彩,与她黯淡的眼眸形成对比。
心里的无价之宝,无法做到拿出来给别人置喙。
她总是佩戴这对耳夹,有时左耳,有时在右耳。晚上卸妆护肤,她总是用一块绒布温柔擦拭,擦去上面所有的浮灰与指印,擦好后,合成一对,底下垫着纤尘不染的黑绒衬,成为一个莹润的爱心。
“以前很傻,约会时总想给他看最新鲜的自己,什么衣服首饰,穿过一次就不穿了。这个耳夹很少戴给他看过,他从不问。我现在才想,他会不会以为我不喜欢,或者我认为不够配我?”
essie看着她答:“向博应当认为,你很珍重它,所以珍藏它。”
三月,纽约的雪景在她曾经加入的留学群组中刷屏。那是初春的暴雪,覆盖了市景街道,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每年都有新鲜的留学生,在那个大都市里上演新鲜的故事。有人说,我明明记得百年难遇的雪是我上大二那一年嘛,怎么没过几年,这个百年一遇又来?
「还没过几年呢?醒醒,都奔三了的人,过去九年了!」
「哦……哎呀,人老起来是快哈。」
「你再回nyu就是新留子嘴里的老东西。」
「不过媒体的话听听也就得了,那场暴雪不就是吗?渲染跟什么似的,我还囤了七天的口粮,结果就这?」
「第一天还是挺吓人的,平安夜后半夜嘛,在汉堡王堵到了早上六点才打上车。」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