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2 / 4)
“赔什么呢?四嫂不会同意把种猪赔出去的。”
“她不同意有啥用?你以为是在谈买卖?商人以和为贵,可眼下四郎的小命都捏在县太爷手里了,他可不是商人,他是官老爷啊!”宁氏也不想吓唬牛氏,可有些又不能不说,“真得罪了官老爷,回头全家获罪,猪舍查封,他们照样能弄到种猪。你信不信,真到了那一天,所有人都拍手称快,夸县太爷干得好,这么黑心烂肠的坏蛋,活该蹲大牢?”
牛氏一脸的苦相:“不然姐你自个儿去跟娘说。”
“你去,不然就算了,反正咱们以后分家了,获罪也轮不到我身上!”宁氏牢记刘神仙的话,坚决不插手,“你要是去的话,记住不准提我半句,要是不去也没啥。县太爷要的是种猪,要的是全县普及石门黑猪,只要目的达成了,他不会把我们咋样的……算了算了,你还是别去了,别等下说太多反而坏了事儿。”
“那我到底是去还是不去呢?”
“别去了,你就当今个儿没来过我这儿,没见着我!”宁氏说着就起身打算轰人,“记住啊,你没来啊,我啥都不知道,我就是个需要卧床修养的柔弱孕妇!”
说着,宁氏就将牛氏连拖带拽的弄出了屋子,随后嘭的一下关上了门。
牛氏:…………
好一个需要卧床修养的柔弱孕妇。
**
宁氏的猜测其实一点儿也没错,只不过已经太晚了。
养猪农户家里闹出的是非,甭管是镇上还是县城里,不少商家都听说了。这其中,自然有不少是提前跟农户家里签了契约的酒楼饭馆东家。就有人亲自去瞧了瞧,看着的确跟老朱家的贡猪完全不一样,不单是重量的问题,就是整个儿都不对。
怀揣着最后一丝希望,有人狠了狠心,请了屠夫过来杀猪,想着就算份量轻了一点儿,或者样子差别大了一些,但只要味道还过得去,一样能卖出高价。
这么想着,人家还特地让自家酒楼里的大厨师傅准备好,等猪杀了,肉也送来了,立马拿出看家本事做一道焖猪肉。
负责掌勺的是真正的大厨,比宁氏的手艺要好过百倍的那种,用的佐料也是最好的,甚至连填灶台的柴禾都是特质的。
只这般,经过了好一番折腾后,焖肉出锅了。
第114章
酒楼的东家其实没到场, 负责处理这个事儿的是那家县城老字号酒楼的少东家。那家是一连得了好几个闺女后, 才好不容易生下了这个儿子, 对儿子期望自然很高。好在,这位少东家也算是争气, 自打及冠后, 就接手了自家生意,不说做得有多好, 起码没砸了招牌, 生意也是稳稳当当的。
说实话,就几个月前宁氏在石门镇上开的那个小饭馆,其实就没怎么妨碍到别人。
当然,同在石门镇上开饭馆子的, 肯定是被她影响到了了, 但其实也不算太过分。为啥呢?因为宁氏虽然将饭馆子开在了石门镇, 卖的菜价却是县城大酒楼的价格。
小小的一个石门镇, 有钱人肯定有, 却也没到那份上。偶尔尝一次鲜自是无所谓, 天天吃顿顿吃, 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况且, 宁氏把价格是提上去了,却没将自家饭馆子的档次提上去,对于那些小富人家而言, 总感觉有些划不来。
也因此, 当时那个情况就是, 石门镇上的有钱人在宁氏的小饭馆开业之后,陆陆续续都去捧了场,几乎每家都去尝过鲜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哪怕之后还要在酒楼招待宾客,人家还是会选择石门镇上的其他酒楼,毕竟宴请宾客,不单要看菜色好坏,排场档次也是很重要的。
宁氏那小饭馆之所以生意红火,是因为贡猪那事儿太出名了,国人都有好奇心,爱凑热闹的本性在哪个年代都暴露无遗。正因为如此,不间断的有外头的人听说了这个事儿,不辞辛劳的赶过来尝个鲜,有些还听了刘神仙的传说,顺便再去南山集算个命啥的。
这么算下来,就算王香芹那头的供货没出问题,等时间一长,大家的新鲜劲儿过去后,哪怕小饭馆依旧生意不错,那也仅仅是不错而已。
当然,就宁氏那鸡贼的德行,极有可能在发现生意略差之后,就立马搬家去了县城,另择他处重新开张。毕竟,石门镇还是太小了,狠狠捞一笔就走,换个有钱人多的地方重新开始,哪怕等县城的生意略差了,她还能往府城搬,或者都不需要搬,县城弄个酒楼,附近几个县也可以安排上,她本人坐镇府城就行了。
法子总是人想出来的,偏宁氏对于如何发财总是能下苦功夫去钻研。
假如说,猪肉的货源没出问题,不出一年半载,宁氏绝对能把整个府城祖业是做吃食买卖的人家都得罪个遍。可这不是王香芹那头断了货源吗?宁氏满打满算也就开了不到两个月,压根就没得罪什么人。那些酒楼的东家也只是眼馋她的买卖,还特地派了当家大厨去偷师,结果发现宁氏那焖猪肉压根就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
焖菜啊!
最讲究的其实是食材本身,以及调酱料的秘方,当然火候也挺重要的,可能当上大酒楼大厨的,还能不懂火候?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连负责宰杀生猪的屠夫都是少东家亲自带过去的。一般庄稼汉子,就算是有一把傻力气,却会因为不擅长杀猪,弄得满地都是猪血,有些猪挣扎得太厉害了,还会造成二次伤害,甚至有些血还没放光猪就已经死了。凝固的血堆积在猪肉里,会造成猪肉品质严重下降。 ↑返回顶部↑
“她不同意有啥用?你以为是在谈买卖?商人以和为贵,可眼下四郎的小命都捏在县太爷手里了,他可不是商人,他是官老爷啊!”宁氏也不想吓唬牛氏,可有些又不能不说,“真得罪了官老爷,回头全家获罪,猪舍查封,他们照样能弄到种猪。你信不信,真到了那一天,所有人都拍手称快,夸县太爷干得好,这么黑心烂肠的坏蛋,活该蹲大牢?”
牛氏一脸的苦相:“不然姐你自个儿去跟娘说。”
“你去,不然就算了,反正咱们以后分家了,获罪也轮不到我身上!”宁氏牢记刘神仙的话,坚决不插手,“你要是去的话,记住不准提我半句,要是不去也没啥。县太爷要的是种猪,要的是全县普及石门黑猪,只要目的达成了,他不会把我们咋样的……算了算了,你还是别去了,别等下说太多反而坏了事儿。”
“那我到底是去还是不去呢?”
“别去了,你就当今个儿没来过我这儿,没见着我!”宁氏说着就起身打算轰人,“记住啊,你没来啊,我啥都不知道,我就是个需要卧床修养的柔弱孕妇!”
说着,宁氏就将牛氏连拖带拽的弄出了屋子,随后嘭的一下关上了门。
牛氏:…………
好一个需要卧床修养的柔弱孕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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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氏的猜测其实一点儿也没错,只不过已经太晚了。
养猪农户家里闹出的是非,甭管是镇上还是县城里,不少商家都听说了。这其中,自然有不少是提前跟农户家里签了契约的酒楼饭馆东家。就有人亲自去瞧了瞧,看着的确跟老朱家的贡猪完全不一样,不单是重量的问题,就是整个儿都不对。
怀揣着最后一丝希望,有人狠了狠心,请了屠夫过来杀猪,想着就算份量轻了一点儿,或者样子差别大了一些,但只要味道还过得去,一样能卖出高价。
这么想着,人家还特地让自家酒楼里的大厨师傅准备好,等猪杀了,肉也送来了,立马拿出看家本事做一道焖猪肉。
负责掌勺的是真正的大厨,比宁氏的手艺要好过百倍的那种,用的佐料也是最好的,甚至连填灶台的柴禾都是特质的。
只这般,经过了好一番折腾后,焖肉出锅了。
第114章
酒楼的东家其实没到场, 负责处理这个事儿的是那家县城老字号酒楼的少东家。那家是一连得了好几个闺女后, 才好不容易生下了这个儿子, 对儿子期望自然很高。好在,这位少东家也算是争气, 自打及冠后, 就接手了自家生意,不说做得有多好, 起码没砸了招牌, 生意也是稳稳当当的。
说实话,就几个月前宁氏在石门镇上开的那个小饭馆,其实就没怎么妨碍到别人。
当然,同在石门镇上开饭馆子的, 肯定是被她影响到了了, 但其实也不算太过分。为啥呢?因为宁氏虽然将饭馆子开在了石门镇, 卖的菜价却是县城大酒楼的价格。
小小的一个石门镇, 有钱人肯定有, 却也没到那份上。偶尔尝一次鲜自是无所谓, 天天吃顿顿吃, 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况且, 宁氏把价格是提上去了,却没将自家饭馆子的档次提上去,对于那些小富人家而言, 总感觉有些划不来。
也因此, 当时那个情况就是, 石门镇上的有钱人在宁氏的小饭馆开业之后,陆陆续续都去捧了场,几乎每家都去尝过鲜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哪怕之后还要在酒楼招待宾客,人家还是会选择石门镇上的其他酒楼,毕竟宴请宾客,不单要看菜色好坏,排场档次也是很重要的。
宁氏那小饭馆之所以生意红火,是因为贡猪那事儿太出名了,国人都有好奇心,爱凑热闹的本性在哪个年代都暴露无遗。正因为如此,不间断的有外头的人听说了这个事儿,不辞辛劳的赶过来尝个鲜,有些还听了刘神仙的传说,顺便再去南山集算个命啥的。
这么算下来,就算王香芹那头的供货没出问题,等时间一长,大家的新鲜劲儿过去后,哪怕小饭馆依旧生意不错,那也仅仅是不错而已。
当然,就宁氏那鸡贼的德行,极有可能在发现生意略差之后,就立马搬家去了县城,另择他处重新开张。毕竟,石门镇还是太小了,狠狠捞一笔就走,换个有钱人多的地方重新开始,哪怕等县城的生意略差了,她还能往府城搬,或者都不需要搬,县城弄个酒楼,附近几个县也可以安排上,她本人坐镇府城就行了。
法子总是人想出来的,偏宁氏对于如何发财总是能下苦功夫去钻研。
假如说,猪肉的货源没出问题,不出一年半载,宁氏绝对能把整个府城祖业是做吃食买卖的人家都得罪个遍。可这不是王香芹那头断了货源吗?宁氏满打满算也就开了不到两个月,压根就没得罪什么人。那些酒楼的东家也只是眼馋她的买卖,还特地派了当家大厨去偷师,结果发现宁氏那焖猪肉压根就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
焖菜啊!
最讲究的其实是食材本身,以及调酱料的秘方,当然火候也挺重要的,可能当上大酒楼大厨的,还能不懂火候?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连负责宰杀生猪的屠夫都是少东家亲自带过去的。一般庄稼汉子,就算是有一把傻力气,却会因为不擅长杀猪,弄得满地都是猪血,有些猪挣扎得太厉害了,还会造成二次伤害,甚至有些血还没放光猪就已经死了。凝固的血堆积在猪肉里,会造成猪肉品质严重下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