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上次给了!(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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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刻离王风远远的,双手放在身后,不敢上前,只是轻轻的摇头。
  王风看的出来,小孩子喜欢这只小橘猫。
  但是有些胆小怯生。
  遂抱着不知道哪家的猫,往孩子身前递了递。
  “喜欢它的话,你可以摸摸看哦。”
  孩子纠结了一会,还是一步不敢上前。
  不过那黑豆似的眼睛一直放在猫咪身上。
  不曾离开。
  “潇潇,你在这里啊,我们要回家咯。”
  旁边的便利店走出一位男人。
  拎着两大袋的东西。
  走了过来。
  潇潇点点头。
  来到男人身后,攥住男人的裤管,小小的脑袋只露出一半,怯生生地望着猫咪。
  王风起身。
  望着这个在场馆厕所出口有过一面之缘的男人,打了个招呼:“又见面了,这是你女儿?”
  虽然说起来有些不可置信,但从相貌上来说,名叫潇潇的小女孩十有八九是这个男人的女儿。
  “没错。”
  男人将一包生活用品放在地上,然后把手掌在裤子上蹭了蹭,才是伸手:“浅谈老师你好。”
  ……
  “林蒙这个人很厉害的,在lol圈也是一个传奇,相比于其他lol人士,他其实天赋并不高,直到s4赛季才第一次打上过钻一,但为什么他有名,就是因为他有恒心有毅力,听说他打职业的时候平均一天只睡两个小时,非常非常努力的人,但怎么说呢,电子竞技,汗水虽不可缺少,但天赋决定你的起跑线,我这么说风风你懂吧?”
  望着坐在床上一本正经“科普”的宁秀秀。
  王风忍不住扑哧一笑。
  秀秀,太可爱了。
  回到正题上。
  王风今天遇到的男人叫林蒙。
  如秀秀所言,是一个非常热爱这个游戏,非常努力提升自我的一个人。
  但天赋决定起跑线和终点线。
  打了4年才上钻一的他注定不会有一个顺利的职业道路。
  什么?又要搬出韦神和马哥现身说法?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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